10月17日是我国第六个“扶贫日”。同时,2019年,“保险+期货”连续第四年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实践证明,利用期货市场优势做好精准扶贫工作,不仅是金融市场探索出支持三农发展和服务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创新模式,也是期货行业服务国家攻坚战略、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抓手。与此同时,面对模式运作过程中的不足和困难,建议及时出台措施,以进一步发挥行业专业优势,助力国家扶贫战略的顺利实施。
“保险+期货”效果显著
“保险+期货”服务“三农”的基本模式是:保险公司基于期货市场上相应的农产品期货价格和所投保地区的产量数据,开发农产品收入险;农民或农业企业通过购买保险公司的农产品收入险,规避相应价格风险以及产量风险,确保收益;保险公司通过购买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的场外看跌期权产品以及通过自身农作物产量再保险渠道进行再保险,以对冲农产品价格下降和农作物减产可能带来的风险;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在期货市场进行相应的复制看跌期权操作,进一步分散风险,最终形成风险分散、各方受益的闭环。
相关数据显示,2016年-2018年,郑州商品交易所共在棉花、白糖、苹果三个品种相关主产区完成了66个“保险+期货”试点项目(2018年在广西罗城县首次开展白糖“保险+期货”县域全覆盖试点项目),累计投入资金约6800万元,承保现货规模约34.62万吨,惠及7.3万余户农户。2019年,郑商所以全覆盖试点建设为重点,在白糖和苹果品种主产区开展了4个全覆盖试点项目(广西、云南两个白糖主产省以及陕西、甘肃两个苹果主产省各1个),在红枣品种主产区开展了5个小规模试点项目,同时积极主动配合和支持新疆建设兵团开展棉花“保险+期货”试点建设。
郑商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自开展“保险+期货”试点工作以来,郑商所坚持优先在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进行试点的原则,持续加大对贫困地区试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并积极鼓励引导项目承办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作为优先服务对象。2016年-2018年完成的66个试点项目中,有43个位于国家级贫困县,涉及32个国家级贫困县,为2.56万余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了基于期货市场的价格风险保障。郑商所对43个项目支持资金共计4780万元,占2016年-2018年“保险+期货”试点项目支持资金的71%。2016年以来郑商所试点项目赔付率不断提升,2018年试点项目平均赔付率达72.23%,比2017年提高了近39个百分点。
经过近几年的试点建设,郑商所“保险+期货”试点的示范带动效应取得明显成效。棉花品种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2018年起开始在新疆部分棉花主产县实施“保险+期货”试点,2019年新疆建设兵团和内地棉花主产省山东省也开始积极探索“保险+期货”试点;苹果和红枣品种上,保险公司和期货公司自发组织开展“保险+期货”试点项目也日益增多。
大连商品交易所理事长李正强向记者介绍,2018年,大商所预算3亿元试点支持资金,推出了涵盖“保险+期货”、场外期权、“期货价格+升贴水”收购等多种形式,保险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证券公司、龙头企业等多类型机构共同参与,覆盖种植、养殖两个行业的“农民收入保障计划”试点。试点在黑、吉、辽、蒙、京、津、皖、豫、冀、渝、川、陕、甘、鲁、苏、湘等16个省(区、市)开展了106个项目,覆盖玉米240.97万吨、大豆28.71万吨、鸡蛋8.4万吨,土地639.51万亩,服务了580个合作社和15.28万个农户。其中,在黑龙江省桦川县实现了24万吨玉米全覆盖,在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实现了11.7万吨大豆的集中连片覆盖,引入的中储粮、北大荒、吉林云天化等28家龙头企业通过基差贸易收购农民粮食近60万吨,实现了良好的综合效益。
106个项目中,31个玉米价格险的赔付率为14.05%,34个玉米收入险的赔付率为98.82%;9个大豆价格险的赔付率为88.09%,12个大豆收入险的赔付率为145.03%。收入险赔付率显著高于传统的价格险,进一步提高了对农民的收入保障。
今年7月,记者在云南省孟连县调研白糖“保险+期货”项目时,当地芒信镇芒卡老寨少数民族农民岩戈就给记者仔细算了一本账。今年41岁的岩戈家共有30亩农田,其中24亩甘蔗、6亩玉米,全年毛收入7万元左右,扣除4万元左右的各种投入,净收入3万多元,在当地属于中等收入水平。他家4口人,大孩子19岁,小的13岁,需要生活费和学费,因此日子过得并不宽裕。目前2018年“保险+期货”项目赔付金已经到位,24亩(100吨)的甘蔗地全部参保,赔付款1500元(合15元/吨)。尽管金额不多,但也稍微缓解了家庭压力,他期望未来赔付比例能进一步提高。
可持续性有待增强
从三年来的试点实践情况来看,“保险+期货”起到了保障农民种植收益的效果,但模式的可持续性仍有待增强。
郑商所相关负责人认为,首先,财政介入“保险+期货”试点的积极性还不高。从试点的农业保险属性来看,国内外农业保险发展的历史经验证明,纯商业化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难以持续,政府提供保费补贴是农业保险可持续开展的必要条件。我国中央政策性农险中,一般各级财政补贴保费的80%,农户缴纳20%;各省开展的创新型农险中,财政补贴比例基本在60%-80%。“保险+期货”虽然连续四年写入中央一号文件,但各部委并未出台支持“保险+期货”试点开展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经过几年试点建设的推广和宣传,新疆、山东等部分地方政府主动介入试点的积极性明显提高,但总体来看,多数地方政府对“保险+期货”的积极性仍普遍不高。
今年7月份记者在调研中也获悉,“保险+期货”最大的问题就是资金来源。在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孟连县和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三地的项目实施过程中,郑州商品交易所贡献了绝大部分资金。
其次,农业经营主体对“保险+期货”的接受和参与程度还有待提升。农业经营主体主动参与并自愿缴纳部分保费,是保证试点可持续开展的重要内在因素。经过三年的试点实践,试点地区农业经营主体对“保险+期货”的作用和积极效果有了一定认知,但缴纳保费的积极性仍然偏低。从试点的可持续开展角度来看,农业经营主体不缴纳任何保费,既不利于保障其参与感,又不利于使其表达出真正的风险管理需求,促进保险产品的优化完善。
大地期货是云南省孟连县“保险+期货”的主要参与方。其总经理郑洁认为,推广“保险+期货”模式的核心思想在于符合WTO关于农业补贴由“黄箱”转“绿箱”的要求,即由政府直接补贴农业生产者向为农业生产者补贴农业保险保费的形式转变,逐渐将“保险+期货”或者说价格保险纳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中对于农业保险常规补贴范围之内。同时,也引导农业生产者将价格险类比灾害损失险等传统农险品种一样,自己承担一部分。最终形成政府财政补助与农业生产者分摊的保费结构,从而达到常规化、持续性的效果。
第三,保险机构在“保险+期货”试点中的角色有待深入。“保险+期货”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农产品价格保险产品,试点的可持续开展需要保险公司和保险主管机构更加积极主动介入。当前试点建设中,保险公司往往在试点项目中仅起到了通道作用,角色较为被动,一般保险公司的风险汇聚安排者的主动性在“保险+期货”模式中没有充分体现。另外,保险主管机构对“保险+期货”的重视不够,没有出台专门针对包括“保险+期货”在内的创新性农险业务的指导意见和相关规范,在支持鼓励和规范发展“保险+期货”业务方面缺少有力举措。
郑洁向记者表示,保险机构要大力探索和推动商业性保险+期货项目,推动价格险、收入险逐步纳入到地方风险保障体系中,使其具有持续性和长远发展的空间,确保其成为帮助农户规避生产经营风险、稳定地方农业生产的保障手段。不仅限于传统“保险+期货”模式,大胆尝试“保险+期货+订单”、“保险+期货+银行+订单”等模式,引入银行信贷、现货企业订单等因素,丰富“保险+期货”模式内涵,切实解决扶贫类试点项目中农业生产者面临的价格风险、融资难题、市场销售等问题,更好的服务试点项目中扶贫要旨。
最后,参保农户、基层政府工作人员以及相关主体对“保险+期货”的正确认识还有待加强。“保险+期货”本质上是保险,是通过缴纳保费来保障在市场不利行情时可以弥补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但相当一部分参保农户,甚至是基层政府工作人员,普遍存在只要参保了,不管市场价格下跌还是上涨,有没有实际损失,都必须获得赔偿的错误认识倾向。长远来看,只有越来越多的参保农户和主管部门树立起正确的保险理念,才能够夯实“保险+期货”试点持续开展并得以广泛推广的主体基础。
三方面深化试点项目
相关人士认为,“保险+期货”模式要在全国范围内惠及更为广泛的农民群体,还需要从国家层面进行统筹规划,凝聚政府和金融市场等各方力量,将财政补贴与商业化运作相结合。
一是建议推动中央财政对“保险+期货”试点提供保费补贴。作为市场机构,交易所的力量有限,作为一项重要农业保险项目和符合WTO规则的有益尝试,需要中央财政资金提供保费补贴,才能更好的扩大试点。建议借鉴美国“联邦政府补贴为主、农场主自缴为辅”的经验,对“保险+期货”试点保费采取由中央财政补贴为主、农民自缴为辅的形式。2018年8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内蒙古、辽宁各选择2个县开展玉米收入保险试点,这是“保险+期货”试点取得的重大突破,但是真正要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模式,还需要推动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
二是建议保险行业为“保险+期货”业务提供再保险服务。建议推动国家相关部委和机构充分借鉴国际成熟经验,结合中国国情,引导保险行业为农产品“保险+期货”相关保险提供再保险支持,推动试点运行更加便利、深入。
三是建议支持期货市场加快发展、提供更多风险管理工具。建议加快上市更多农产品期货和期权品种,丰富“保险+期货”的风险转移渠道与工具;加强场外市场建设,允许开展场外市场中央清算服务,构建多层次商品衍生品市场体系;建议推动银行以更优惠的条件提供融资服务;同时,建议推动落实税收、准入等优惠政策,鼓励支持保险、期货、银行、证券等更多金融机构利用期货市场服务农业风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