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琪
10月25日,央行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欧洲中央银行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3500亿元人民币/450亿欧元,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央行表示,中欧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将对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扩大中欧间本币使用发挥积极作用,同时有助于促进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
据悉,2013年10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欧洲中央银行签署了规模为3500亿元人民币/450亿欧元的中欧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旨在为双边经贸往来提供支持,并维护金融稳定。互换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在2016年9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欧洲中央银行签署补充协议,决定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有效期延长三年至2019年10月8日。互换规模仍为3500亿元人民币/450亿欧元。彼时央行表示,中欧双边本币互换安排,将为双方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流动性支持,有利于双边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标志着双方货币金融合作取得新进展。
(编辑 上官梦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