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报道称,韩国女性平均生育率仅为0.98,也就是说韩国人口已经进入负增长;同时,日本已经进入低育社会,有两个词“低育”、“宅男”非常流行。人口负增长对整个社会影响非常大。对中国来说,人口结构会已经从上世纪80年代非常漂亮的金字塔走到今天纺锤体,并预计到2050年会变成柱状体。这样的人口结构下面,看人口平均年龄,目前中国整个社会平均年龄到达37.7岁,排在东南亚地区第二名。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65岁以上的老年人平均患病是整个人口平均患病率2.6倍,老年人最容易发大病,这样的环境下,社保、商保在这个领域如果还没有发挥作用,中国可能真的要进入“未富先老”时代了。
15城长护险试点经验
笔者了解到,目前高净值人群对投资领域以外的服务需求,排在第一位的就是健康医疗。95%的高净值人群认为社会保险无法满足目前的养老保障需求。越来越多的高净值人群与他们的父母对养老社区与社区养老产生兴趣。
不管是高端人群还是普通人群,保险或健康医疗都得到了充分认知。2016年6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成都、长春等15个城市入围长护险第一批国家试点。
在这15个城市中,老龄化排在第一的是南通。三年前,我和南通社保领导有过交流,他当时要做护理险。当时一个很大的缺陷,就是护理标准的界定。对于服务机构的标准,当时国家层面顶层设计是缺失的。很好的是8月27日国家有部委发布了这个领域的政策。目前,从15个城市的试点来看,基本框架是从参保范围、资金筹集、保障范围、支付标准以及经办管理等几个方面进行了约束。
我们可以先看几个试点做得比较早的城市的情况。
第一,青岛。在护理险方面做得最早。参保职工发生的医疗护理和基本生活照料费用报销比例为90%;参保居民发生的医疗护理费用,一档缴费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报销80%,二档缴费成年居民报销70%。“4+3”护理服务模式。针对身体完全失能人员设计了“专护”、“院护”、“家护”和“巡护”4种服务形式;针对重度失智人员设计了“长期照护”、“短期照护”和“日间照护”3种服务形式。
第二,南通。南通是长寿之乡,老龄化相当严重。目前南通社保服务领域已经做得比较到位,社保局有个合作的外包服务机构,承担了整个南通70%的护理服务。我曾到现场看过该外包机构,护理服务标准、服务队伍的建设,还是做得比较到位的。
第三,上海。上海市老龄化一直比较严重,其护理险试点过程中还是比较理想。最早是在上海徐汇试点,现在已经在上海全市进行推广。
2019年2月12日,医保局发文进行6个城市“互联网+服务”试点,就像滴滴打车一样进行护理服务。这对商业保险公司,特别是产险公司来讲意味着新的商机——护理人员责任险。护理人服务全程进行监控,可回溯,避免法律纠纷,护理责任险是必不可少的。
全球商业护理险发展并不乐观
从全球,特别是欧美的情况来看,这两年商业护理险发展并不乐观。主要体现在两点,第一是护理状态出现后的平均余命延长,这给原来精算的假设带来偏差,精算师很难短时间解决这个风险。第二是护理人员服务成本的通货膨胀。总体来说,在欧美护理险是在走下坡路的,原来经营机构在美国有上百家,现在只剩下10家左右的机构在经营长期护理保险,经营的财务状况也是不理想的。
事实上,国际上的一些情况,在我国也有存在。早期,因为健康保险在国内经营得比较辛苦,当时的监管机构允许早期护理险做储蓄型、附加护理的险种,也就是万能型的护理险。2011~2014年这四五年间,这个险种做得相当大,它的主险占比非常高,也就是储蓄账户占比非常高,护理责任部分占比非常低。2015年开始的整顿过程中,这个险种就降低了市场占比。
国内长期护理保险的最新发展集中在三个亮点:直接绑定服务,提供护理机构网络,服务模式。具体来说:第一,直接的绑定服务。现在通过“互联网+服务方式”提供给客户享受这样的服务。前段时间一家区域性保险公司在上海高调发布了这样的产品。第二,提供护理机构网络。第三,服务模式上提供居家护理配套。这是中国护理险新的发展方向。虽然从世界范围看,提高民众的购买意愿以及保险公司的经营意愿是全球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市场面临的共性问题。但是在我国还面临一些个性化的问题:
一是民众保险意识不足。与长期护理保障制度相对成熟的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进入人口老龄化的时间较晚,民众对于长期护理风险的认识更为滞后,再加上我国民众原本保险意识就比较淡薄,商业长期护理市场的发展基础更为薄弱。
二是护理产业发展相对滞后。我国目前护理服务机构数量较少,服务能力不足,服务供给体系及需求评估体系尚未建立,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保障责任设置和履行都缺乏基础。
三是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长期护理保险产品较为复杂,特别是在理赔环节对保险公司的要求比较高。同时,产品经营中定价不足、逆选择等风险比较大,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前端和后端面临着双重考验。
我国商业长护险的发展方向
上述问题的存在,使得保险公司对于开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业务有强烈的畏难情绪。对此,我认为我国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创新发展方向应该坚持如下三点:
第一,积极参与社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一方面,有关部门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整体设计中,应将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纳入通盘考虑;另一方面,应当引导、指导行业积极参与社会长期护理保险的运营,积累数据和运营管理经验,并提供与社会长期护理保险相补充的保障方案。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借鉴德国和新加坡的做法,采取强制投保或产品捆绑的方式,提高商业性与社会性长期护理保险的紧密度。
第二,推动将长期护理保障纳入税优范畴。
目前,我国税优健康险已全面推开,另外还有多个地区开展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试点,应积极推动将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纳入其中,利用标准化的产品和服务以及相对优惠的价格,激发民众的保障需求,加快市场培育进程。
第三,借助“结合型”产品和简化责任认定产品加大供给。
目前,我国意外险、医疗险和寿险都具有一定的市场基础,以这些产品为主险附加长期护理责任,可以有效“借力”。而残疾护理保险、疾病护理保险等责任简单的保险产品,可以弱化护理产业发展滞后对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制约。这两类产品在国际上都有较为成熟的实践,加以吸收借鉴,将成为我国现实国情下提高长期护理保障覆盖率的有效路径。
(作者系燕道数科C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