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歆
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主持会议。会议分析研究了2019年第二季度保险业偿付能力和风险状况,审议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和对部分公司的监管措施,部署下一阶段偿付能力监管和风险防控工作。
会议指出,当前保险业偿付能力充足稳定。2019年二季度末,纳入本次会议审议的178家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7%,较上季度上升1.7个百分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4.8%,较上季度上升1.4个百分点;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78.8%、240.1%和309.9%。经审议,105家保险公司在风险综合评级中被评为A类公司,68家被评为B类公司,2家被评为C类公司,2家被评为D类公司。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2019年一季度末,共有104家保险公司在风险综合评级中被评为A类公司,70家被评为B类公司,1家被评为C类公司,2家被评为D类公司。也就是说,二季度B类公司减少2家,而A类和C类各增加一家。
上述会议认为,二季度保险业总体运行平稳,业务稳中有进,杠杆率稳中有降,偿付能力充足率保持在合理区间,风险综合评级结果稳定,风险总体可控。同时,由于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影响,国内经济存在下行压力,保险业仍面临不少风险挑战。
会议强调,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增强忧患意识,把握长期大势,加强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和风险防控,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