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昨日出台,旨在推动开放型经济功能和国内外人才在新片区集聚,推动临港的产城融合。《意见》实施期限从2019年9月1日起,有效期至2023年8月31日。
上海市常务副市长、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主任陈寅表示,新片区是上海推进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的重要载体,承担着特殊使命。上海将聚焦重点、加大支持力度,推动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将临港新片区打造成具有较强国际市场影响力与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意见》聚焦管理权限、专业人才、财税金融、规划土地、产业发展、住房保障、基础设施等方面,形成50条政策措施。配合中央的开放制度和专门政策,上海力图将临港新片区打造成“要素资源最集聚、体制功能最完善、市场主体最活跃”的经济增长极。
梳理这50条新片区特殊支持政策,不难发现,原则上,上海市的重大改革举措优先在新片区试点,对企业和人才的支持力度优于该相关规定的,新片区按照“政策从优”原则普遍适用。同时,加大向新片区管理机构放权力度,赋予新片区管理机构市级和区级经济管理权限,在经济调节、行政审批等领域,原则上授权或委托新片区管理机构依法行使。
在打造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发展环境方面,政策明确,优化新片区人才直接落户政策,缩短新片区“居转户”年限,实行居住证专项加分政策,并在国家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认定范围内,聚焦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制定技能人才引进目录。在国外、境外高水平大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外籍毕业生,可直接在新片区工作,上海高校在读外籍留学生可在新片区兼职创业。
政策规定,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建立有利于产业和人才集聚的财税制度,按照“地方财力留用、市区专项扶持”的原则,加强财政资金支持。新片区产生的所有地方收入,全部用于新片区建设。整合市区两级税收、土地出让收入、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市区两级专项资金,建立新片区专项发展资金,5年总计出资不少于1000亿元。同时,对新片区内符合条件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的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生产、设计和软件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享受“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记者注意到,新片区特殊政策注重加强跨境资金的灵活使用。对新片区内符合条件的诚信优质企业,经新片区管理机构认定,可试点开展外汇收支便利化。支持新片区内企业开展真实、合法的离岸转手买卖业务。
政策明确,以规划为引领,优化新片区空间格局,提高经济密度,促进资源要素高效率配置。编制新片区国土空间规划,进一步完善资源性要素配置的市级统筹机制。此外,在临港自贸新片区,将积极推动高端产业集聚发展,加大对人才的住房保障力度,进一步构建便捷的交通网络体系,将新片区建设成为长三角区域重要节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