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琪
今年以来,我国债券市场迎来了多项对外开放新举措。随着债券市场相关安排的不断完善,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升。
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2019年以来,国务院、央行等相关部委、部门推出多项举措扩大债券市场对外开放。
今年1月份,央行批准标普(中国)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推进评级行业对外开放;2月份,熊猫债发行指引细则的落地,为境外发行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导和规范;4月1日起,人民币计价的中国国债和政策性银行债券开始被纳入彭博巴克莱全球综合指数,并将在20个月内分步完成。完成纳入后,人民币计价的中国债券将成为继美元、欧元、日元之后的第四大计价货币债券,提升了我国债券市场的国际影响力;5月份,央行会同外汇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境外投资机构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提供进一步便利。
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发布11条金融对外开放措施,进一步提出,对境外信用评级机构开放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所有债券评级,允许外资机构获得银行间A类主承销牌照,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结合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加紧落实一系列重大开放举措”的要求,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落地措施可能进一步加快,并可能成为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推动力量。
有券商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金融对外开放11条是增强金融基础设施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丰富我国债券市场投资者类型,从而完善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有效利用外资机构丰富经验,防范和化解当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及民营企业信用危机。
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债券市场。据中央结算公司公布的7月份债券托管数据显示,截至7月末,境外机构在中央结算公司托管债券规模16986.2亿元,比6月末增加533.82亿元,为连续8个月增持中国债券。截至2019年7月末,境外机构累计持有中国债券突破2万亿元大关。尽管如此,但境外机构债券持有比例仅占债券市场托管余额93.1万亿元的2.1%左右。
因此,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技术总监曹源源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未来对外开放措施对我国债券市场发展,可能在三个方面发挥主要作用:
第一,加快我国债券市场的完善和国际化发展。境外机构(包括投资、发行、承销、信评等)的进入,可从制度建设、金融监管、信息披露、风险管理、违约处置等多个方面,为我国债券市场的完善提供国际成熟债券市场的发展经验,并有望加速我国债券市场与国际资本市场的标准接轨,为未来我国金融市场深度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做铺垫。
第二,加速债券投资模式和产品的丰富与创新,满足境外投资机构的多元化需求。预计未来“债券通”项目下的产品范围将进一步丰富,推动回购交易的开放和人民币衍生产品的创新指日可待。
第三,信用评级对债券市场发展的正向引导作用可能会逐渐加强。境外信用评级机构的进入,以及境内外机构多元化的投融资对信用风险识别的现实需求,有助于促进境内信用评级机构之间的评级技术竞争,并逐渐使信用评级在债券市场发展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