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苏诗钰
8月22日,国家统计局发文称,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我国城镇化水平大幅提高。
国家统计局人口司有关负责人指出,改革开放前,由于人口就业压力巨大、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严重不足、以及城乡二元结构等方面的现实国情,城镇化进程较缓慢。1949年—1978年,我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从10.64%增加到17.92%,平均每年提高不到0.3个百分点。改革开放40年间,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快速提升,成为中国发展中的一大奇迹。1978年—2018年,全国总人口增长1.5倍,而城镇人口增长4.8倍;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由17.92%增加到59.58%,平均每年提高1.04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人口司上述负责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城镇化建设,明确提出实施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城镇化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短短几年间,涉及十几亿人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人口管理向自愿落户和自由流动迈出了一大步。
数据显示,户籍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分别从2012年的35.33%、52.57%提高到2018年的43.37%、59.58%,户籍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1.03个百分点。截至2018年,大约有9000多万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城市功能和宜居性稳步提升,城市产业就业支撑能力不断增强,城市居住水平大幅改善,2013年—2017年,全国棚户区改造累计开工2645万套,通过城中村改造推动1200多万农民就地转为市民。
国家统计局人口司上述负责人指出,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我国人口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劳动力总量充裕、人口素质显著提升,但也面临着人口结构老龄化等风险挑战,人口发展进入关键转折期。我们要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主线,强化人口发展的战略地位和基础作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编辑 乔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