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吕江涛:近日,深交所对*ST雏鹰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引起了市场高度关注。今年以来,上市公司退市形式更加多样化,“欺诈退”、“违法退”、“业绩退”、“破面退”、“主动退”、“重组退”层出不穷,A股市场IPO常态化的同时,退市也正在走向常态化。对此,本报今日推出相关的采访和解读。
■本报记者 苏诗钰
8月19日,深交所发布公告称,对*ST雏鹰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这也是继中弘股份之后又一只因“破面”而退市的股票,8月27日*ST雏鹰将进入退市整理期。目前*ST华业、*ST大控等多只个股,正面临“破面退”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上海证券交易所有权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此前,两市已有公司因为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面值而退市。
8月20日,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盘和林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面值是股票发行时就决定的,代表了每一张股票所包含的资本数额,目前大多数股票面值均是一元。退市制度多元化有利于维护股市的公平公正,倡导价值投资理念,敦促企业即使上市之后也并不是一劳永逸,提升金融市场对实体经济的刺激力度。同时,从市场资金角度来看,退市制度能够释放被这些劣质股票吸纳的资金,从资金结构上提供活水,有助于市场走出低迷。
8月20日,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和王亚南经济研究院教授韩乾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退市方式多元化是注册制改革的配套措施,标志着我国股票市场制度改革正在稳步推进。成熟的股市是实体经济的晴雨表,“破面”退市就是让市场判断企业质量的好坏,可以借助市场的力量实现优胜劣汰,切实发挥资本市场对资源的最优配置功能。
《证券日报》记者统计发现,今年以来已有62家A股上市公司被列为具有退市风险的公司,即被列为*ST。韩乾表示,退市常态化是股市健康的表现,也是监管任务中的重点。只有不断的通过市场机制进行优选和淘汰,才能保证上市公司的高质量,真正实现资本市场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可以预见,未来A股市场上的退市率将会越来越高。值得注意的是,要对相关的中小投资者进行充分的风险警示,同时在退市制度上可以考虑进一步完善投资者赔偿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的退市应有不同的赔偿措施。
盘和林表示,A股退市常态化透露出目前A股对于股市的多方面监管。总体来看,随着A股退市制度的逐渐完善,公司价格也将更多的由市场需求来决定,未来近几年退市规模将会逐步上升,这是正常现象。但大规模退市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我国A股上市审查比较严格,总体来说上市公司的质量还是经得住考验的。在加大退市制度刚性的同时,还要注重中小投资者利益维护,尤其是避免大股东套现留下“空壳”公司来退市。其次,对于中小投资者要加强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