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5日电(王仁宏)5日,国新办就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举行发布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负责人周韬表示,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的集中安置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是满足搬迁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周韬指出,搬迁群众从原来居住区的独门独院,搬到集中安置社区后,原有的生产生活状态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不仅需要关注住房的功能质量、面积和配套设施等相关方面,还需要关注社区公共设施、公共区域维护保养,社区的秩序维护、清洁卫生,以及社区的公共服务等在内的公共事务等,对物业管理提出了新的需求。
周韬表示,为加强安置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应从四个方面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规范物业管理模式和内容。要充分考虑安置社区的特点,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以及尊重搬迁群众意愿的原则,来引导搬迁群众选择合适的物业管理方式,不搞“一刀切”。对一些具备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条件的安置社区,可以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对于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安置社区,也可由街道、社区居委会托管、业主自管等方式来实施物业管理。同时,根据安置社区的特点和情况,确定物业管理的内容和服务标准,重点要做好日常保洁、安全秩序维护、车辆停放等工作,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第二,要提升安置社区综合治理水平。坚持党建引领,把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基层党组织和街道来统筹协调各方,组织搬迁群众广泛参与安置社区的日常事务,发挥街道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以及社会组织作用。同时,要加强对安置社区的管理,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一些职责,压实责任。对于一些在安置社区可能存在的一些违章搭建、任意弃置垃圾、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公共和消防通道等一些行为,也要及时进行管理和进行查处,大家共同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安置社区治理格局。
第三,要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监管。要研究安置社区的物业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规范物业服务合同,引导物业服务人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理念,提升物业服务品质。要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各项服务,切实维护安置社区搬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四,加强政策宣传引导。要结合安置社区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强社区治理、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宣传,逐步引导培养群众养成物业服务的消费观念,同时做好安置社区物业管理的相关优惠政策的宣传,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安置社区的物业管理,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同时要加强搬迁群众主人翁意识和家园观念的教育,增强搬迁群众对安置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积极参与安置社区的集体活动,提高搬迁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