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15日电 (记者孙红丽)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信息,为全面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海南省作出30项决定。其中,第14项提出,坚持“房住不炒”,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海南省要求,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坚决破除“房地产依赖症”,继续严格执行全域限购等政策,进一步强化城市主体责任,实施重点城市“一城一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建立健全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和调控评价考核查处机制,坚决做到任何项目不附带商品房用地。
加快发展旅游地产、商业地产,继续实施棚户区改造,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健全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发展市场化商品住房、市场化租赁住房,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力度,加快安居型商品住房、公租房、人才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好本地居民保障性住房、改善性住房和各类人才住房需求。
改革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新出让土地建设的商品住房,实行现房销售制度。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变相涨价、虚假宣传、违规销售、更名炒作、违法中介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设立不动产投资收购基金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
此前6月8日,中共海南省委书记、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赐贵在国新办发布会上曾表示,海南的房地产不是外面想要多少就建多少,海南不能成为房地产的加工厂。
“海南的土地是有限的,而且历史上也有过教训,因此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方面不能是单一的。”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