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自然资源部通报2020年第一季度涉嫌违法用海情况。其中,发现并制止涉嫌违法填海行为2处,分别位于福建省与广东省。
一季度全国范围内未出现大规模违法填海现象,发现并制止涉嫌违法填海行为2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29公顷,目前均已移交有关执法机关依法进行查处。其中,1处位于福建省福清市,涉及海域面积约0.01公顷,涉嫌违法填海主体为福建鑫天利有限公司;1处位于广东省湛江市,涉及海域面积约0.28公顷,涉嫌违法填海主体为坡头区官渡房地产开发公司。
除了违法填海行为,一季度自然资源部在全国范围内发现并制止桥梁、施工便道、堤坝等涉嫌违法构筑物用海20处,涉及海域面积约8.50公顷,目前均已移交有关执法机关依法进行查处。其中,辽宁省1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30公顷;浙江省4处,涉及海域面积约1.43公顷;福建省2处,涉及海域面积约1.50公顷;广东省12处,涉及海域面积约4.57公顷;广西壮族自治区1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7公顷。
自然资源部表示,当前大规模违法填海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但零星违法用海依然存在。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监管,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用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