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儿子买婚房却遇上了“大麻烦”,铁阿姨将首付款给了房屋中介,房主也和铁阿姨办理了房屋预售登记,结果却因房屋中介未向银行提交手续,导致贷款迟迟未办下来,房主要求解除合同,铁阿姨仅收到首付款,赔偿款没了影,中介公司也不知所终,铁阿姨拒绝配合办理预告登记撤销手续,房主将铁阿姨告上了法庭。近日,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法院审结了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因为儿子准备要结婚,铁阿姨便想给儿子买套婚房。2017年9月,她终于找到了合适的房子,通过某房屋中介公司,以69.9万元的价格购买卓女士名下的一套房屋,三方共同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铁阿姨支付2万元定金,暂时由中介公司保管,但对于房屋首付款20万元及尾款的收款账户并未约定清楚。由于购买房屋需要贷款,于是铁阿姨与中介公司约定由其代办贷款手续。
合同签订当日,铁阿姨依照合同约定,将2万元定金交至中介公司,并于一个月后,将剩余首付款18万元转入中介公司账户。后来,卓女士与铁阿姨办理了房屋预售登记。
铁阿姨早已将相关手续给了中介公司,然而中介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推脱贷款无法办理。一直到2019年6月,铁阿姨经过核实后,才发现中介公司根本未将贷款手续提交银行,所以导致贷款迟迟办不下来。这时房主卓女士因为未收到房款而要求解除合同,铁阿姨和卓女士商谈多次未果。铁阿姨找到中介公司要求索赔,中介公司倒是痛快,很快退还了首付款,但对于合同约定的赔偿款,却始终避而不谈。于是,铁阿姨另案起诉了中介公司,并获得法院支持,但是赔偿款迟迟无法执行到位。
铁阿姨在未收到赔偿款的情况下,拒绝配合卓女士办理预告登记撤销手续。一气之下,卓女士将铁阿姨诉至法院,要求铁阿姨配合办理撤销预告登记,并支付违约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根据合同的相对性,中介公司的过错与买卖双方之间合同的解除并无直接联系,但考虑到在房屋买卖未成功、中介公司现已下落不明、买方遭受的损失可能更重的情况下,如果仅依靠判决恐难以真正解决纠纷,于是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最终铁阿姨配合卓女士办理了撤销房屋预告登记,卓女士撤诉。
买房慎重选择中介公司
办案法官表示,近年来,假中介、中介欺诈、中介乱扣费等问题频频出现。在房产买卖与租赁房产中介选择过程中,应慎之再慎,以免碰到黑中介等,导致自身利益受损。具体到本案,之所以出现这种结局,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双方当事人轻信了“不靠谱”的中介公司,买卖合同中关于首付款、尾款的支付账户均未约定明确,这就造成了铁阿姨将首付款转给中介,自认为已初步履行了必要的合同义务,但是卓女士却在半年多的时间内未收到房款而要求解约。
同时,铁阿姨委托中介公司代为办理贷款手续,却未将办理方式、办理期限、违约责任等记载在书面合同中,在没有合同约束的情况下,中介公司久拖不办,则可能导致铁阿姨需要对卓女士承担违约责任。
承办法官提醒购房者,目前房地产中介市场良莠不齐,违约事件时有发生,挑选中介公司时一定查看中介公司相关营业手续是否齐全,同时尽量多了解贷款、过户等手续政策,不要太过轻信中介公司,特别是将钱款直接交给中介公司时更要谨慎,如果中介公司一旦跑路,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
目前,政府已经为二手房买卖提供了较为安全可靠的方式,即买卖双方可以到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备案,并可将房款转入不动产中心二手房资金监管账户。购房者在通过中介购买房屋时,也可使用这种方式进行,这样可以有效避免中介公司代收房款可能带来的风险。(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