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2月13日电(记者孙红丽)为保障土地市场稳定有序,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2日发布关于贯彻落实《西安市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新出让土地原则上可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用地单位出具承诺书后,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通知要求,工业、商服、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均采取网上挂牌方式。疫情防控期间,不组织现场挂牌或拍卖。已发布土地出让公告现场挂牌、拍卖出让的,可发布公告转为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实际需要,已发布公开出让公告的,经批准可中止出让程序。
对于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交地、动工、竣工的,疫情防控期间不计入违约期。合同中原确定的开竣工日期可根据疫情结束时间顺延。
另外,已签订土地出让价款分期缴纳合同的建设单位,可凭《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土地权属证明文件资料,和已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价款票据,先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土地成交后,用地单位缴纳50%的土地出让价款并出具承诺书后,可以预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在银行抵押放款之前,缴清所有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后,办理正式的不动产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