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9日电(许维娜)8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第二批)通报》,《通报》将第二批发现存在问题且未完成整改的15款APP向社会通报,并指出APP应在2020年1月17日前完成整改落实工作,逾期不整改的,工信部将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据悉,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工信部按计划、分阶段、稳步推进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专项行动期间,第一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3家企业,已于1月3日依法组织下架。
下一步,工信部表示,将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持续加强APP监督检查,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切实维护用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