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开云)12月12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确认,深圳已取消去年出台的商务公寓“只租不售”政策。
12月11日,网上就传出一份盖有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章的文件,日期为11月21日。内容称,近期深圳住建局提出取消2018年“深四条”中关于商务公寓“只租不售”的相关规定。文件还指出,在如桂市长10月31日主持的房地产稳增长专题会上,已原则同意取消商务公寓“只租不售”规定。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介绍,之所以取消商务公寓“只租不售”的相关规定,原因在于:该政策抑制了部分城市更新项目的活跃度,长期看利于增加商品房供给,短期看不利于可售商务公寓销量。据了解,取消商务公寓“只租不售”自11月起已经开始执行。
2018年7月31日深圳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对商务公寓“限售”。要求各类新供应用地(含招拍挂、城市更新、征地返还用地等) 上建设的商务公寓一律只租不售且不得改变用途。企业整体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应当一致,对外出租单次租期原则上不超过 10 年。并且强调从通知发布当日起,个人、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商务公寓,自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之日起 5 年内禁止转让。
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王锋表示,取消商务公寓“只租不售”政策对深圳楼市的影响微乎其微,实际是政府对规划建设政策的调整,对房地产供应结构的一种供给侧调整,不能误读为深圳楼市调控放松。之前规定只租不售,是因为商务公寓炒作得比较厉害。去年7月31日以来新拿地的商务公寓项目很少,即使其入市也需要3年左右周期。因此,这一政策对当前楼市影响是很小的。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深圳去年出台了“深四条”,明确了各类开发商建设的商务公寓项目只租不售,和当时深圳政策骤然收紧的因素有关,该政策在当时较好地进行了管控,抑制了市场投机需求。但现在市场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如影响了短期内此类项目的销售,所以也有必要适当调整。
深圳市住建局强调,深圳市仍然严格执行2016年以来的限购、限贷、限售、限价等政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仍在有条不紊推进中。此外,房地产发展长效机制工作也在加快推进,未来深圳将通过住房制度深化改革,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综合运用土地、金融、税收、立法等手段,持续完善房地产调控措施,继续遏制投机炒作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