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合作区商品房
为何此时解冻?
12月2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启动深汕特别合作区过渡期商品房销售的公告》,标志着冻结了两年的深汕特别合作区(后简称“深汕合作区”)房地产市场启动过渡期商品房销售。不过,购买者须具备深户或社保满5年,家庭限购2套,5年限售,购买方式为摇号抽签。
具体内容包括八方面:居民家庭在合作区持有的商品住房、商务公寓总套数不得超过2套,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合作区持有的商品住房、商务公寓总套数只能1套。
在合作区购买的商品住房不计入购房者在深圳市其他区(新区)购买商品住房的套数限购范畴;在深圳市其他区(新区)购买的商品住房、商务公寓不计入购房者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商务公寓的套数限购范畴。
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不得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商务公寓。
合作区管委会及市住房主管部门对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项目实施销售价格指导。
为推动合作区企业加快投产,促进合作区经济建设,从振业时代花园和辉煌花园中抽取30%房源(不含公寓和商铺)用于解决合作区企业员工的居住需求,其余70%的房源面向社会公开销售。
居民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的,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事实上,自2017年5月16日深汕合作区房地产市场冻结以来,这个被称为深圳第“10+1”区商品房一直受关注。
为确保公平公正,此次商品房认购,面向社会发售的部分将采用摇号抽签的方式进行。
深汕合作区为何要“解冻”商品房销售?公告中提及,此举旨在妥善解决房地产市场冻结以来产生的遗留问题,推动合作区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合作区经济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