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谌)昨天记者获悉,市人防办会同市住建委发布了《北京市地下空间使用负面清单》(下称“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地下空间的使用行为,防范再利用后出现反复治理问题,共涉及住宿、餐饮、教育等13类24项地下空间禁止项目。
市人防办负责人表示,为积极探索研究腾退地下空间如何有效开展再利用工作,市人防办多次对本市市属人防工程的安全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并同相关区人防办、街道办事处代表等进行座谈。大家一致反映,前期地下空间的综合整治工作为社区带来了安宁稳定,但整治后的地下空间如何利用问题亟待解决。各单位对于整治后地下空间使用的用途把握不清晰不准确,担心再利用后出现反复治理问题。
针对所发现的问题,市人防办会同市住建委,结合当前本市地下空间实际使用需求及相关政策,制定完成了“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本市地下空间的使用行为。
“负面清单”主要用于本市疏解整治后市属地下空间的再利用工作,涉及住宿、餐饮、教育、卫生、社会工作、文化娱乐、体育、批发业、零售业、居民服务、机动车维修、办公及仓储等13类24项地下空间禁止项目。
其中明确规定,禁止非居住用途地下空间用于居住,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不应设置在地下空间,禁止在人防工程内开设游乐厅、网吧,禁止利用地下二层及其以下设置娱乐场所,不得在居民住宅区地下空间内设置娱乐场所,禁止在地下二层及以下开设经营性体育活动场所。
“负面清单”中涉及儿童、老年人、残障人士相关的地下空间使用禁令较多。包括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不应设置在地下空间,不得在地下空间设置中、小学的普通教室,不得在居民住宅区地下空间开设盈利性民办教育培训;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老年人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老年人居室、老年人休息室不应设置在地下空间;不得在地下空间内设立残疾人活动场所。
值得注意的是,为本社区百姓提供日常活动,且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社区活动空间,不在禁止范围以内。
“负面清单”要求,本市再利用的地下空间在进行日常使用前,使用人需对照“负面清单”进行自查,市、区两级审批部门在履行办理程序时须依据“负面清单”予以审查。同时,已建未用的市属地下空间、中央在京单位管理的地下空间可参照执行,新建市属地下空间严格按照规划用途使用。
疏解腾退工作推进以来,本市相关部门针对地下空间利用,开展了诸多尝试,完善便民服务设施。目前,根据实际需求,清理、整治后的地下空间比较多地被规划设计为便民菜店、社区活动中心、便民储物仓等形式,受到居民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