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5届8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关于加强具有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的老旧小区既有建筑活化利用消防管理的工作方案(试行)》。该方案目标是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探索破解具有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的老旧小区活化利用面临的消防审批和管理难题,从机制上为加快推动我市实现“老城市、新活力”进程创造条件。
方案提出,在具有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的老旧小区既有建筑活化利用过程中加强消防管理,根据建筑特性和使用功能,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隐患辨识及排查,提出相应的火灾防控措施。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申卉、何涛、吴多
方案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探索破解具有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的老旧小区活化利用面临的消防审批和管理难题,从机制上为加快推动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进程创造条件。
据介绍,大部分老旧小区存在建筑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防火等级、消防设施等不能满足现行《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等消防规范的问题。参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的有关规定,此类工程采用“一案一审”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并以规划手续和专家论证意见为依据,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
此外,文件出台了相应的《技术指引》,该指引已通过了全国有关消防专家的评审论证,提出了加强既有建筑防火、消防救援的技术措施。主要措施为:一是通过设置小型消防通道和增加微型消防站、室外消火栓、区域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解决小区消防车道不足或不能到达的问题。二是通过划分防火分区组团、加强消防喷淋、提高构建耐火等级等措施,解决防火间距不足的问题。三是通过连通相邻屋面、设置外挂楼梯、控制使用人数等措施,解决疏散通道不足的问题。四是辅之以更为严格的火灾自动报警、水灭火、防排烟等消灭火系统措施,全面提升防、控、消、救的水平。
为控制火灾危险源的设置,区域内不得增设明火厨房,不得设置工业生产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化学物品的经营、储存场所。除区域内室外开阔地带、满足建筑防火间距的停车场或满足相关国家规范的新建工程地下室外,不得设置分散充电设施。不得设置电动车辆运营及经营售卖场所,并且要求提升防雷性能,严格电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