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街巷道路的路面尘土残存量不超过10g/m2,二级街巷道路不超过15g/m2。《街巷环境卫生质量要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作业要求》《农村街坊路清扫保洁质量与作业要求》共三项地方标准开始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将一直持续到12月4日。
根据街巷道路的类型不同,清扫保洁一共被划分为三个等级。《街巷环境卫生质量要求》征求意见稿提出,重要党政机关、外事机构周边的街巷道路和重要商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交通场站、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周边的街巷道路被划分为一级;而一般公共场所周边及企事业单位周边的街巷道路被划分为二级;其他街巷道路则为三级。
随着人们对环保的要求越来越高,征求意见稿中首次增加了路面尘土残存量的要求。具有一定技术条件的街巷道路上,一级街巷道路的路面尘土残存量不超过10g/m2,二级街巷道路则要求不超过15g/m2。
清扫保洁作业车辆也首次提出了容貌要求。征求意见稿提出,清扫保洁作业车辆容貌应整洁,无锈蚀。
废弃物在街巷的具体停留时间进行了明确的限制。征求意见稿提出,作业期间,一级街巷道路废弃物停留不超过15分钟;二级街巷道路不超过30分钟;三级街巷道路不超过60分钟。
光是路面干净整洁还不够,树坑、花池、绿地等容易藏污纳垢的隐蔽处和公共活动场所也应无烟头、无废纸塑料、无瓜果皮核、无宠物粪便、无建筑垃圾等,甚至严格到连枯萎树枝都不能有。
为了避免环卫清扫对早高峰等道路交通造成影响,《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作业要求》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出了“错峰”清扫的要求。其中,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每日6:30前要完成人工清扫;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每日7:30前要完成作业;机械道路清扫则要在每日6:00前完成。
对于日常的人工保洁,征求意见稿提出,一级道路15分钟巡回保洁1次,二级道路30分钟巡回保洁1次,三级道路60分钟巡回保洁1次。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收集的垃圾及回收的污水应在指定场地处置,严禁扫入或倾倒入排水箅。果皮箱应在废弃物达到三分之二容量时及时清掏,作业后应将箱体周边地面清扫干净。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要求,被称为城市“牛皮癣”的小广告,将在全天巡回清除。道路、建(构)筑物、公共设施表面不应有非法张贴或喷涂类宣传品。为此,繁华商业街区、交通枢纽、旅游景区、污染严重等地区2小时要巡回清除1次小广告;其他路段12小时巡回清除1次。清除后的小广告纸屑,要清理至收集车(桶)内,将周边地面清扫干净。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出,小广告清除后,道路、建筑物或是公共设施表面应与原色相一致,而且还不应损坏表面材质。
有条件的地区应在非机动车道、人行步道和清扫保洁等级为三级的城市道路进行机械化道路清扫保洁;应在街巷地区逐步推广采用机械扫路、机械吸尘作业替代人工清扫作业。而在冬季,则可以使用机械吸尘作业代替机械洗扫作业。
餐饮饭店、集贸市场和建筑工地等地点周边的易污染道路应增加道路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当遇中雨(含)以上天气时,应暂停全部作业,雨后应及时进行路面积水清除作业,应在道路干燥前及时集中开展1次机械洗扫作业。当遇五级(含)以上大风天气时,可暂停人工清扫、机械冲刷和机械洒水作业。当遇空气重污染天气时,增加相应的作业频次。
按照要求,城市道路烟头、纸屑、瓜果皮核、痰迹等每百平方米不应超过2处;砖头、石块等杂物每百平方米不应超过1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