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察家
就常识来看,北湖区区政府再审请求被驳回后,其违法行为已经得到认定,不必等到现在才启动追责。
“最高法法官当庭怒斥地方政府漠视强拆”事件,有了最新消息。
据新京报报道,视频中涉及的当事方——湖南郴州北湖区委宣传部方面透露,被违法强拆房屋的当事人与区政府就相关赔偿仍未达成一致,相关行政诉讼正在审理中。法庭宣判后,将落实赔偿并展开追责。
有必要回溯此事的背景:在2014年6月19日凌晨当事人被强制带离、房子被强拆后,被拆房屋的2名户主2016年6月曾将北湖区政府告上法庭,请求认定区政府对案涉房屋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北湖区区政府经两审败诉后,向最高法申请再审于今年3月被驳回。正是在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驳回再审要求时,主审法官的当庭怒斥引发舆论好评。
涉事法官的怒斥,有态度也有立场,那些金句猛话戳到了“公司在前强拆,政府默许违法”的案件实质,点破拆迁公司承认自己强拆是“背锅”的真相。对这样的“硬核普法”,网友们大呼过瘾。
在法官怒斥违法强拆视频火了后,现在涉事区政府表态将落实赔偿事项并展开内部追责,显然是感受到了舆论的压力、法律的威严,但是,当地政府的再审申请在今年3月份就被最高法院驳回,这意味着当地政府的行政违法在法律层面已被认定,当地也就没必要等到赔偿达成一致才摁下追责按钮。所以,北湖区政府现在才表示要落实赔偿并追责,是不是晚了点?而要不是那个法官怒斥当地政府的视频火了,赔偿与追责的表态是否还不会来?
实际上,将这么一个纠纷闹到最高法,显然也是对司法资源的浪费。
这起非法强拆事件中,当时的区政府涉嫌违法行政的地方不止一处:一是送达程序违法,并没有依法告知公民的房屋将被强拆,继而剥夺了其正当的申辩权利和救济机会;二是当初政府以“暴雨需要拆除危房”的理由启动强拆,却没有依《突发事件应对法》要求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也没有依法发出过一、二级警报,存在程序违法。
这既严重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也逾越了依法行政的红线。在类似强拆案件时有发生的背景下,显然要对这样的典型个案及时追责到人,不可怠慢。
地方层面当时就应该依《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依法赔偿当事公民的财产损失——这是行政违法应有的补偿、是对被破坏的法律关系的修复,同时,也该对相关责任人启动追责,找回应有的法律正义。
但遗憾的是,当地只是在最高法法官当庭“硬核普法”视频火了之后,才准备启动赔偿与追责程序,这距最高法驳回北湖区政府再审请求已有半年之多,时间选择耐人寻味。这虽然是亡羊补牢之举,但也难掩其被动应对的心理,而其在公众心中的形象,已经“打了折”。
依法行政的应有之义,既包括地方政府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推进行政行为,也包括在发现涉事主体出现违法行为后,能够及时启动赔偿与内部追责,让担有责任的官员付出代价。如此,才能在基层政府中强化法治威严,让基层干部摒弃“权大于法”的念头,保证民众利益免于侵损的恐惧。这是该案演进至今的启示,也是给更多违法行政的警示。
□沈彬(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