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呈祥花园二期项目,位于龙岗区坂田街道坂李大道与中浩二路交会处西侧,共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328套,2019年8月底已交付使用。
长圳公共住房项目(凤凰英荟城),位于光明区凤凰街道光侨路与科裕路交会处东北侧,将提供用于出租的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9672套,预计2021年下半年建成交付。
正在为住房问题而烦恼的您快看过来——深圳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共住房建设行动,大规模建设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以及公共租赁住房!深圳市政府日前召开的有关公共住房专题会议更是传出好消息:位于原特区内的公共住房项目毛坯房最高售价低于5万/平方米、位于原特区外的公共住房项目售价低至2万—3万/平方米,均远低于同类地区商品房售价。 目前,落实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建设用地供应工作的有关实施方案已经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分管深圳全市住房建设工作的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杨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深圳将全面落实中央“房住不炒”要求,加快推进公共住房建设,确保做到开工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着力构建深圳市安居工程的“基本盘”,以创新的举措稳定市场预期,努力做到“住有宜居”,破解大城市住房困难的困局。
连续3个月将有3批次公共住房开工
近年来,随着深圳市人口持续净流入,商品住房价格上涨较快,住房供需不平衡、结构不合理、保障不充分等问题日益突出。2018年8月,市政府正式出台《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提出系统构建面向2035年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将新增建设筹集各类住房17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总量不少于100万套。
为落实意见举措、加快公共住房建设,深圳市、区两级大规模开展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用地梳理和选址,并明确了用地供应时间计划表。本月底至明年1月,深圳市总共将出让34宗公共住房用地,总用地面积超过1平方公里,预计可建公共住房超过6万套。
在加快土地出让的同时,深圳市将掀起公共住房开工建设的高潮,从本月开始到年底连续3个月,将举行3个批次的公共住房集中开工活动,可建设筹集约2.6万套公共住房。10月23日开工的宝安区机场地块等13个项目是首批集中开工项目,将提供超过1万套公共住房。
公共住房建设筹集“十三五”目标将超额完成
加大力度推进公共住房建设,是深圳市不断提升营商环境和民生幸福水平的重要举措。“十三五”期间,深圳规划建设筹集40万套公共住房。市住建部门有关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已建设筹集公共住房31万套。预计到“十三五”期末,深圳市建设筹集的公共住房将达到42万套,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
到2035年,深圳市已对公共住房建设项目做出用地安排,将通过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存量用地等6类15种渠道,提供约34平方公里的用地安排,全力建设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为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打下坚实的基础。
限价人才住房最高售价不超5万元/平方米
根据深圳市公共住房相关建设计划,明年开始,深圳市将有大批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市民供应。值得关注的是,这些公共住房的售价均为周边地区市场房价的五六成。位于原特区内的限价人才住房项目毛坯房售价处于4万—5万元/平方米区间,最高售价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平方米;位于原特区外的限价人才住房项目毛坯房,普遍处于2万—3万元/平方米区间,最高售价原则上不超过4万元/平方米。
“深圳将严格控制用于出售的公共住房价格!”杨洪表示,未来一段时期深圳市面向社会配售的公共住房总体价格都将稳定在这一水平。记者同时从住建部门了解到,深圳市将不断提升公共住房建设和管理质量,完善周边交通、教育、医疗、社区服务等公共配套设施,同步建设社区服务中心、长者食堂、幼儿园等设施,通过举办户型研究设计竞赛等活动,提升户型设计和户内装修水平,确保全市公共住房住户“住有宜居”。
面向先进制造业职工和公交司机环卫工人等配租公共租赁房
在全市各类住房当中,公共租赁住房占住房供应总量的20%左右,建筑面积以30—60平方米为主,只租不售,租金为届时同地段市场商品住房租金的30%左右,特困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租金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10%。
在大规模开展公共住房建设行动的同时,深圳市在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供应方面,今年以来首次单独面向先进制造业职工、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公交司机、环卫工人等群体,先后供应共5320套公共租赁住房。今后这项供应保障措施的力度还会加大,将解决好先进制造业职工和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人群的住房问题,让他们与各类人才、户籍夹心层、中低收入居民一道,能够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各类保障性住房,让他们能够安居乐业。
引入社会力量大规模建房创新金融手段提供资金保障
为加大公共住房建设力度,为大规模建房行动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深圳市还将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努力构建多主体供给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记者获悉,除市、区政府外,在公共住房大规模建设行动中,深圳市还将加强与有实力的知名骨干企业合作,因地制宜,充分激发房地产开发企业、住房租赁经营机构、人才住房专营机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和原村民、拥有符合规定自有用地或自有用房的企事业单位、各类金融机构、社会组织等各类住房供应主体的积极性。
与此同时,深圳市还大胆探索,创新开展租赁住房资产证券化业务,通过创新的金融手段,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为公共住房大规模建房行动提供强有力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