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民宿近年来的迅速崛起既与市场需求的蓬勃发展密切相关,也与国家层面多维度的引导与支持分不开。从“五位一体、四个全面”的顶层战略设计,到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文件提出的“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都为乡村民宿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018年8月《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同年10月《关于促进乡村旅游转型升级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等文件的出台,明确了乡村民宿战略意义和发展使命。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继续提出,“充分发挥乡村资源、生态和文化优势,发展适应城乡居民需要的休闲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健康养生、养老服务等产业”,为乡村民宿的深入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把乡村作为“大舞台”
民宿的精髓在于主客共建、共享。在体验经济背景下,对于民宿,游客希望获得的是借由这个特定空间衍生出的氛围、互动与收获。简单地说,“民宿”应该是“民的生活,宿的空间”“宿的形式,民的发展”。民宿应该是看上去很美、住起来很好、玩起来很嗨。
强调“民的生活,宿的空间”是要充分发挥乡村性在民宿发展中的核心作用,突出乡村文化、乡村特色、乡村关系在民宿发展中的意义和价值,让民宿真正成为独具特色的住宿体验形式。“宿的形式,民的发展”主要是通过民宿这种住宿体验,不仅带动民宿主人的发展,而且要带动乡村就业、乡村经济、乡村社会、乡村能力的发展。
作为依托于乡村的住宿体验形式,要对乡村的发展有客观的认识。一方面,要认识到乡村是一个整体,而不是可以挑挑拣拣的作品。乡村的振兴离不开建设小康社会、完善社会治理、重塑文化肌理、尊重乡村居民、提高造血机能和增强意识觉醒等,这些也是推动乡村民宿更加健康有序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乡村民宿不仅应该在带动乡村新业态发展和周边经济复兴方面发挥作用,还应该积极致力于吸引越来越多的城里人和原住民回归。只有这样,才有利于乡村在加强对外交流的过程中沉淀与传承优良传统,促进整个乡村社会的进化,把乡村作为一个“大舞台”,激活乡村的空间价值。
民宿发展的困境
民宿的“异军突起”对于盘活乡村文化和旅游资源作出了重要贡献。当下民宿发展仍面临诸多困境。
一是,业内所称的“非标”管理与服务是民宿得以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但也因为“非标”带来很多现实问题,一些时候成了民宿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掣肘。比如,旅游者隐私与安全、卫生以及成熟的配套供给等方面的保障问题。
二是,不少民宿实际上走向了偏精品酒店的发展之路,失去了民宿自身应有的特色。发展民宿的初心就是充分利用网络的信息传播能力和共享经济思想,用闲置的资源解决现实的需求,借由市场蓬勃发展的新需求,让旧的资源焕发青春,而不是在乡村空间修建全新的精品酒店;共享经济理念在乡村社会的应用,应该是在新的需求和旧的供给之间架设桥梁,而不是在市场上增加跟旧的弱势供给存在替代性竞争关系的新供给。民宿也应该秉持共享的理念,以凸显乡村风光的原真性为核心,为强化游客的旅游原真性体验提供基础。
三是,很多乡村民宿其实是从外部介入到乡村中的一个个“孤岛”,成了城市的“飞地”,一部分乡村民宿没有跟乡村振兴密切结合在一起。对于乡村发展而言,民宿不仅是为了满足人们对乡愁的寄托、对绿水青山的追求、对美好田园生活的向往,民宿更应该成为乡村旅游全域化的重要中介和平台。民宿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带动乡村的物产、乡村的生活、乡村的文化持续发展。民宿也将带来乡村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综合提升、优化。
民宿发展的方向、定位
在乡村振兴的新命题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充分审视乡村的民宿发展。
第一,民宿要看上去很优雅、住进去很舒服、走出去很丰满。从视觉上,民宿需直观且强烈地传达出艺术气息,要通过生动有趣的乡村文化来为民宿添彩,让民宿从生理的休息空间变为一种有温度、有故事、有情怀、有艺术的文化休闲空间。在房间配套的要素上,一定要注重品质化的塑造,让顾客切身体会到乡村带给人的放松感与舒适感。此外,还需要注重民宿内部和外部的协调。不仅是关起窗户、关起门之后民宿内部的“小世界”非常棒,还需兼顾打开窗户后外部世界的产品设计、活动安排丰满才行,要通过其他消费元素的支撑以及周边旅游产品的融合,满足消费者到周边“走一走、看一看”的休闲需要。
第二,民宿需有“润物细无声”的持续发展。应该用内容生产来丰富和拓展民宿的深度和广度。市场上出现了很多“网红”民宿,短时间内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但如果只有“网红”标签,而不去重视“标签”背后的意义以及具体的产品建设,就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不能寄希望于“网红”民宿的轰动效应长期带动乡村振兴和乡村旅游,所以除了“网红”民宿,还需要有更多大众化的、平实的民宿做支撑。
第三,民宿规模化与民宿乡村化要协调发展。受制于乡村的客观原因,要通过打造若干个民宿共同集聚的空间,以集聚效应带动民宿个体品牌的形成,然后通过连锁、加盟等方式来扩大区域范围,提升影响力和知名度,推进民宿的品牌化。之所以要乡村化发展,是因为作为以乡村为空间依托的住宿形态,民宿需要融入乡村的整体环境,实现反哺乡村的功能。民宿的乡村化发展不应该只重视外来旅游者,更需要关注地方乡村居民,要充分考虑到乡村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需要考虑到民宿以及民宿设施的“主客共享”,需要考虑到民宿的社会责任,考虑更多地利用乡村的供给来服务于民宿客人的消费需求。民宿的乡村化还需注意避免出现破坏乡村生态环境、损害乡村居民利益、资源和福利分配不均等问题。
第四,民宿不应只是产品意义上的民宿,更应是平台意义上的民宿。民宿的发展大体可以分为功能的民宿、体验的民宿和平台的民宿。功能的民宿主要立足于异地、短时的住宿解决方案;体验的民宿则注重文化、主题、氛围的营造,重视主客之间的接触、交流、收获;平台的民宿则注重民宿在乡村旅游和乡村振兴中作为全域旅游产品组合与消费行为实现的中介和连接。民宿有条件成为串联游客在乡村停留期间的一系列消费行为的“枢纽”,通过民宿将周边乡村的供给和游客需求建立连接,包括食材与服务的本地化;有条件帮助建立起外来游客与本地居民之间(尤其是城市孩子与乡村孩子之间)的社会交流平台,以民宿切入把当地村民带入现代化进程。对于乡村发展而言,只是停留在挖掘游客来乡村民宿住宿期间的消费也是不够的,游客离开了乡村还持续购买乡村的供给,才是乡村发展的要紧之处。因此,民宿也应该是将游客吸引到乡村现场体验乡村物产的体验式购物平台,将民宿作为现场体验和离场购物转换的平台。
全域旅游发展离不开文旅融合的新动能,离不开民宿发展的乡村空间;民宿发展离不开全域旅游发展的新定位,离不开文旅融合的深刻理解;文旅融合离不开全域旅游发展的新理念,离不开民宿发展的沉浸式体验。
厉新建 刘国荣 时姗姗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