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27日电(记者孙红丽)记者今日从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获悉,为持续推动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市住建委建立《普通地下室重点监控名录》制度,自7月份实施以来,已将8处普通地下室列入名录范围内。
市住建委今年8月9日发布的《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规范》明确,普通地下室规划的使用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改变规划使用用途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规划用途不是居住的普通地下室,不允许经营性住人;明确地下二层及以下,不允许用作自用性宿舍;明确擅自改变按规划用途使用的地下空间的,由规划部门依法处理。
《规范》同时要求,不得将地下空间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证明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地下空间内安装、使用电器产品,设计、敷设用电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定;人防工程通风、电气、防化等设备间平时应封闭管理,不得堆放杂物或用于人员居住等等。
北京市住建委介绍,目前,普通地下室综合整治工作已进入了新阶段,工作重点由集中挂账整治向防止反弹转变。
为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北京市住建委从今年开始建立《普通地下室重点监控名录》制度,按舆情、信访、日常反弹等不同情形移入名录,按落实效果确定监控时限,采取区级检查反馈、市级抽查的方式,有效利用有限管理资源提升管理效率。
北京市住建委表示,下一步将以“四不两直”及暗访等检查方式对《普通地下室重点监控名录》范围内的普通地下室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