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香村在《申报》上刊载的《声明》
清光绪五年(1879年)六月十八日,稻香村在《申报》上刊载反对伪冒字号的《声明》,即称“苏城观前稻香村开张有年,四远驰名,从无分店”。据悉,《申报》创刊于1872年,是近代中国十分具有权威性、传播范围最广的报纸,自晚清至民国,不少江南一带的老百姓都将“申报纸”一词作为新闻纸的代称。因此,稻香村的《声明》一经刊登,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而正宗稻香村被仿冒的事件也揭开了面纱。
原来,稻香村最早是苏州观前街上的一家茶食糖果店,清乾隆三十八年(公元1773年)就创立了,因制作精湛、风味独特、材料新鲜、品质上佳,深受当地百姓的喜爱。《南方饮食掌故》一书有记载,乾隆皇帝下江南,在苏州品食稻香村蜜糕后,赞叹为“食中隽品,美味不可多得。”并御题匾额,稻香村由此名扬天下。
然而,随着稻香村的名气越来越大,模仿者接踵而来。据《苏州稻香村史稿》考证,从清末起,业内模仿“稻香村”的现象蔚然成风,仿冒店几乎遍及全国各地。为了维护正统地位,稻香村采取了诸多在当时看来比较超前的措施,如1905年向清商部申请注册公司,1925年又向民国农商部申请了商号注册执照,并注明了“禾”字商标。此后,“禾”字商标被稻香村广泛应用在店招、包装上,沿用近百年。
除了在包装上阐明自己的品牌与辨识方式,稻香村在报纸这个新生事物一出现就开始借助报纸的传播力频频发声“打假”。
稻香村(苏州)在《苏州中报》刊登的广告
1879年,稻香村首次在《申报》上刊载反对伪冒字号的《声明》,《苏州稻香村史稿》考证,此《声明》在《申报》连续刊出至光绪五年七月十七日,但假冒者亦层出不穷。1926年,稻香村在苏州观前街原地址翻造门面,并在当时的《苏州中报》《苏州明报》《吴语》等报纸多次刊载新屋落成广告,并声明“只此一家,并无分出”,强调 “禾”字才是稻香村的正宗标识,否定了其他家仿冒者。
清朝、民国时期的维权努力,也让稻香村走在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前沿。如今“稻香村”仿冒现象依然存在,而稻香村(苏州)作为“稻香村”品牌创立者、“稻香村”糕点类商标的唯一持有者,对“傍名牌”等行为的打击也始终没有停歇。
自2010年起,稻香村在全国各地对假冒稻香村发起维权打假行动,据不完全统计有100起之多,无一例外获得支持。如玉田稻香村、吉林稻香村等傍牌企业,均被法院认定为侵犯稻香村糕点类“稻香村”商标专用权。
稻香村商标
所以,最后要提醒大家,为避免买到假冒伪劣产品,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稻香村的产品,并且认准“稻香村DXC”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