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金华出口专班印发《扶持市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八条措施》,支持跨境电商行业发展。
在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方面,鼓励制造业企业开展跨境电商。对于制造业企业新入驻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当年该企业纳入统计的外贸实际经营规模在5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向平台缴纳的注册费、服务费等予以50%补助,每家企业累计补助额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鼓励利用“网上展会”开拓国际市场。对企业使用阿里巴巴国际站等跨境平台开拓跨境业务的,给予推广费用40%以内的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扶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对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借助社交媒体、搜索引擎等数字化平台开展推广的,给予不超过推广费用50%的一次性资金扶持,单个企业扶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企业利用联通等运营商国际带宽产品的,给与市场同类产品4折优惠;鼓励利用海外仓开展国际业务。对列入省级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建设试点名单的企业,享受省级扶持政策,对列入市级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建设试点名单的企业,给与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企业利用经认定的海外仓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符合条件的按产生的服务费用(仓储费、订单处理费等)25%予以补助,每年不超过10万元,连续资助不超过三年。
在加强跨境电子商务品牌培育方面,支持企业注册自有商标。对在跨境出口目的国注册自有商标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给予不超过当年境外商标注册费用70%的一次性资金扶持,单个企业扶持总金额不超过2万元。通过国家、省、市认定的跨境电商自主品牌,每个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2万元奖励。
在加大金融扶持力度方面,推动银企深度合作。引导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机构等与本地电商企业合作开展动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商业保理等创新金融服务,创新开展“电商贷”,允许企业凭借网上的电商交易流水作为信用来进行抵押,满足跨境电商的融资需求;深化探索供应链金融,鼓励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融资、未来货权融资、融通仓融资等融资模式,优化企业资金流。对纳入统计范围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给予基准利率 50%的贷款贴息,每家企业年贴息总额不超过10万元。
在促进跨境通关物流体系建设方面,促进跨境通关平台建设。跨境通平台年出口规模达50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50万元人民币奖励。出口规模超过5000万美元的,每增加1000万美元的,分别再给予1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鼓励开设国际物流专线。对在金华市域内开设国际专线服务的物流企业,经市区跨境电子商务通关平台年通关量达300万件包裹以上的,给予每件包裹0.1元人民币奖励,每家企业年奖励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此外,对首次纳入统计范围的限额以上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新引进或培育的跨境电商企业,纳入统计的跨境电商经营规模首次超过1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的,分别给与5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据金华新闻客户端,原标题《金华出台8条措施支持跨境电商发展》,作者:罗奕)
值班主编:杜羽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