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之差,谬以千里!和而泰此前公告“临死股东大会”产生巨大舆论,如今相关方也迎来了监管处罚。
5月18日晚间,深圳证监局官网发文显示,17日对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开展现场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18日依法对该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三名律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回溯事件,5月16日晚间,和而泰发布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其聘请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不过,该份法律意见书的标题,将“临时股东大会”写成了“临死股东大会”。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撰写的错误版本法律意见书
和而泰公告显示,5月16日14:30,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刘方誉、庄颖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深圳证监局认为,作为资本市场重要“看门人”,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应当勤勉尽责、认真履职,提供专业、审慎的法律服务,推动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两月内两次出错
针对此次乌龙事件,和而泰依旧未给出明确回复。
5月16日晚间,和而泰董秘罗珊珊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不太方便说,我现在正在跟那边的律师沟通中。”5月18日晚间,记者致电和而泰董秘罗珊珊,但是电话未获对方接听。
而在近两个月内,和而泰除了公告出现“临死股东大会”的问题,此前披露的2021年年报也进行了更正。
4月8日,和而泰发布2021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公司2021年年报中将控股子公司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收到的军品增值税退税共计3318.54万元认定为经常性损益。
和而泰表示,由于是首次收到军品增值税退税,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该笔退税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因此需要对2021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经常性损益调增2089.69万元。
2021年年报(更正后)显示,和而泰的主营业务为两大板块,分别为家庭用品智能控制器、新一代智能控制器、智能硬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厂商服务平台业务;微波毫米波模拟相控阵T/R芯片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2021年,和而泰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7亿元,同比增长30.19%。
来源:和而泰2021年年报(更正后)
而罗珊珊作为和而泰董秘,当前全面负责公司财务、证券、法务、信息披露、投融资等相关工作。
和而泰董秘罗珊珊简历
来源:和而泰2021年年报(更正后)
和而泰2010年在深交所上市,其信息披露年度考评自2010年至2020年,除了2010年的考评级别为良好,其余年份的考评等级均为B。
来源:深交所官网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20年修订)》显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结果主要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同时结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程度等因素,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
多家A股公司信披出错
和而泰在出现上述信披问题后,不久便进行了修正。不过,相同的错误,洲明科技、中航重机、福能东方(彼时证券简称“智慧松德”)等上市公司也曾犯过,且至今仍未修正。
如,福能东方在2018年半年报中,将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写作了第二次“临死”股东大会。
来源:福能东方(彼时证券简称:智慧松德)2018年半年报
2021年4月28日,洲明科技发布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1年4月)》公告中,将临时公告写成了“临死”公告。
来源:洲明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1年4月)》
中航重机则是在2021年3月23日发布的《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中,将临时会议写成了“临死”会议。
来源:中航重机公告
总结来看,上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在撰写相关材料时,除了“临时”容易被错写为“临死”,也会容易将“公募基金”错写为“公墓基金”、“经纪业务”错写为“经济业务”。
这些容易产生错误的内容,亟需工作人员认真待之,再三校对。
在业内人士看来,上述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问题,绝大部分是无意造成,有别于信息披露造假,但是上市公司对于这种低级错误应当引起重视,否则因该问题导致信息披露失误或违规,既对公信力产生影响,也有可能伤害投资者利益。
从监管的角度,深圳证监局基于和而泰的信息披露问题,今后将继续与相关部门发挥监管合力,从严监管、压实责任,督促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不断提升执业质量和合规意识,为稳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保驾护航。
上海证券报(作者邱德坤)
来源: 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