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这篇推送,为您细细揭秘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行为背后的"黑灰产业链"。
珠海市公安局通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业链”情况
2020年4月5日,我局收到线索,在珠海南屏一带有一个使用“多卡宝”为境外诈骗团伙提供通讯线路和设备维护的窝点。对此,珠海公安迅速组建专案组。
查获涉案物品
通过排查,弄清了窝点的人员架构情况,4月8日13时许,专案组在珠海市南屏镇某酒店式公寓楼内将犯罪嫌疑人钟某(男,30岁)抓获,现场缴获非法转接设备110余台,大量手机SIM卡。
同日20时许,在珠海市香洲区岭南世家小区附近抓获将该团伙中的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黄某沅(男,27岁)。
两名男子自称从事“设备维护”工作,只需要每天盯着设备是不是正常运行,有问题及时解决。这些设备叫做“多卡宝”,其本质是多卡多待设备。一台“多卡宝”的维护费可达50元/天。
“多卡宝”怎么用?
用户可以将4张手机卡插入1台“多卡宝”中,然后通过手机软件远程控制这些手机号码拔打电话,而且是按照手机卡所在地资费方式收费。
涉案物品
简单说,诈骗分子可以用一部手机同时异地操作多个电话卡拔打诈骗电话,且无需漫游费用。
使用这种方法作案,一是可以蒙蔽受害人,当其看到本地电话号码时警惕性没那么高;二是不用省漫游费用,节约作案成本;三是人卡分离,嫌疑人多在境外,增加打击难度。
该窝点每天转接呼叫电话数量巨大,如果没有及时打掉,全国各地将会出现大量的贷款类、代办信用卡、冒充淘宝客服类诈骗案件。
经查,从建设开始拨打诈骗电话到被警方发现,只用了6天时间。然而就在这6天,全国已有7人被诈骗,金额超过10万。
“多卡宝”上的手机卡从哪来?
经审讯两名嫌疑人,民警得知,在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西埔村有一名犯罪嫌疑人专门为该团伙提供作案用手机卡。
查获涉案物品
4月9日凌晨,专案组民警在斗门区井岸镇西埔村某超市门口将犯罪嫌疑人柯某泽(男,26岁)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柯某泽如实供认其贩卖电话卡给诈骗团伙的事实。
这些在国内架设“电话转接机房”的“设备维护工”,为了蝇头小利倒卖手机卡、银行卡等“四件套“的地下黑灰产从业者,无疑是境外骗子最有力的帮凶。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某、钟某、柯某某已经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有人会问,骗子诈骗过程用的是实名制的电话卡和银行卡,这些是怎么来的?
要知道,没有一个骗子会傻到用自己名下的两卡来使用,这就催生了倒卖实名办理电话卡、银行卡、对公账户牟利等“黑灰产业”。
2020年3月24日,斗门分局刑侦大队在办案中发现其中一涉案手机卡的开户人梁某洁(女,30岁)把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办理的电话卡和银行卡卖给陈某余(男,30岁)。
嫌疑人陈某余
11时许,办案民警在井岸镇南潮村将嫌疑人陈某余抓获,现场查扣银行卡48套(含手机卡、U盾等)。
随后,民警又分别于3月25日、3月27日先后抓获涉案嫌疑人朱某龙(男,42岁)、谢某浩(男,29岁)等人。
查获涉案物品
犯罪嫌疑人陈某余、朱某某、谢某某等人多次用500元到1200元不等的高价收购他人身份信息办理成套的手机卡、银行卡、网银U盾供诈骗团伙使用。
犯罪嫌疑人在收取成套的手机卡、银行卡、网银U盾后通过快递等方式发往边境地区,最后到了在境外实施电信诈骗的犯罪分子手中。
民警在介绍案情
目前,电信网络诈骗已形成严密黑色产业链条。用于诈骗的手机卡、银行账户由这些犯罪分子提供,可以绑定、注册各类网络账号以及收取、转移和洗白赃款。
还有,就是利用“对公账户牟利”问题了。
3月17日,香洲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在珠海市香洲区南屏一路边抓获张某。而其被抓的原因正是办理并贩卖对公账户获利的行为。
据其供述,其办理的对公账号是贩卖给一名叫“黄姐”的人。同日,民警在香洲区一小区抓获犯罪嫌疑人钟某(女,43岁)、黄某(男,32岁)等人,并在房里搜查到约60台手机,对公账号以及营业执照若干份。
涉案物品
经审讯,钟某、黄某如实供认其买卖对公账号的犯罪事实,目前已被刑拘,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涉案嫌疑人钟某将提前准备的虚假办公场所租赁合同、资金证明等材料交给张某、黄某等人。他们拿着这些资料和个人身份信息去注册公司营业执照,再利用公司名义在银行开立企业对公账户,随后将账户、银行卡、U盾、法人代表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公章等一并交给钟某,钟某再将报酬转给他们。
查获涉案物品
对于网络诈骗,不管过程如何,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就是让受害人银行账户转账,一旦受害人将钱转进账户,诈骗分子就会迅速将账户里的钱转移、消费或支取。
相比个人账户,对公账户更容易让受害人误以为是正规公司且汇款额度更大,更利于诈骗分子转移账款,逃避打击,成为电信诈骗团伙或境外赌博团伙的洗钱账户,其账户流转的资金实际上正是这些犯罪团伙的犯罪所得。
黄某、张某看似只是用自己的身份开立对公账户,但当其把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出售给诈骗分子时,他们也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提醒大家,个人和企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对公账户等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和对公账户,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来源:珠海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