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跨境进口电商的报税流程
01
采购入仓
平台海外主体在海外选品,进入存放至国内保税仓。 国内电商运营主体,国内申请各种手续完成跨境电商平台注册,同时需要在海外注册实体。该实体用于采购海外商品放入国内保税仓。等到海关清关通知,放货。
★这里环节有2个要点★
商品备案:所有销售商品都需要在海关先备案,这是从监管和税收出发,确保进口交易有数据跟踪。国家可以在更高层面获取信息,进行相关统计和调控。不备案商品无法合规合法销售。
保税仓建立:自建或者和现有保税仓企业合作;除了大型企业,一般都和保税仓企业合作。因为一般保税仓企业都会和国内物流合作,作为清关服务商存在,可以协助处理物流报关单和出库(发货)流程。自建保税仓成本很高,也比较麻烦。
02
用户下单
结合国内各平台,PC,移动APP,小程序,H5等;依据企业实力,是否全面支持,或选择其中某一渠道主打。获取用户,实现交易订单。平台生成交易单号和记录。
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是否包税的问题。有效商家会直接办税,你付的钱就是商品 税费在一起;但是有的商品价格和税费是分开的,平台预计商品备案信息和税收政策生成税费,用户在下单时需要同时支付价格和税费金额。下单需要身份信息,政策要求,是否达到限制消费要求。
要点:
企业需要备案,依据跨境政策需要到海关去备案,拿到电子口岸系统。
03
支付对接
这里对接支付,不是为了实现外汇转化,而是因为跨境交易需要报关。报关政策要求,支付企业必须和海关打通对应接口,有相应资质。只有和这样的支付公司合作才能有效的完成,跨境支付交易。
要点:
支付单可以重复报关,只要累计订单额小于等于支付单额即可。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细节
04
物流对接
一般来说,都是有保税仓完场处理,有的物流公司有自己运营的保税仓。当保税仓收单海关清关通过的通知后,即可依据订单中物流信息,进行发货操作,直接出库配送至消费者手中。
二、清关-三单合一
上面说了这的三个环节就是报关需要的三单合一内容。
订单:电商平台直接将系统中的订单推送至海关(电子口岸),依据海关接口,推送订单,商品,支付编号,企业编码,仓库编码当至电子口岸系统。
支付单:支付公司依据交易订单生成支付单,同时负责推送至海关。但是支付公司必须直接为平台提供收单服务,严禁二次收单行为。
物流单: 由清关服务商推送,如保税仓运营方,物流公司等。清关之后,直接发货走国内物流,用户收货完场交易。 国内跨境可以快速售后,退货。
流程
电商平台下单,支付,生成物流单号;
三个方向同时报关至海关,或交由报关服务公司代为报关。 如图:
海关系统验证步骤
1. 三单合一,内容是否对应起来,是否有不符合的内容
2. 电商平台、电商企业商品备案信息真实有效
3. 消费者的信息核实,姓名和身份证号匹配检查一致
4. 消费者年度购买额度<=26000 (政策内容)
5. 单笔订单金额实际支付<=5000 (政策内容)
6. 订单商品价格、税金、实际支付金额等计算正确,允许小额误差
7. 订单实际支付金额与支付单支付金额、支付人信息等相关信息一致性
8. 通知报关接口,清关通过
三、跨境监管政策
跨境电商监管方式9610(进口)
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俗称“集货模式”,为了方便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企业通关,自2014年2月10日,海关总署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9610”,一种专为跨境电商服务监管模式。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
商家将多个已售出商品统一打包,通过国际物流运送至国内的保税仓库,电商企业拆大包按小包(单个订单包裹)逐个申报,为每件商品办理海关通关手续,经海关查验放行后,再由国内快递派送至消费者手中
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
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俗称备货模式。“1210”监管方式用于进口时仅限经批准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试点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 跨境电商网站可以将尚未销售的货物整批发至国内保税物流中心,再进行网上的零售,卖一件,清关一件,没卖掉的就不能出保税中心,但也无需报关,卖不掉的还可直接退回国外
目前获批跨境进口试点的城市共有15 22,37个 分别是:上海、杭州、宁波、郑州、重庆、广州、深圳、福州、平潭、天津、合肥、成都、苏州、大连、青岛。新设的22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城市分别是:北京、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南昌、武汉、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西安、兰州、厦门、唐山、无锡、威海、珠海、东莞、义乌。
还有1239-保税电商A
适用于除了保税37个城市以外的地区,跨境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