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执法人员对辖区某电梯工程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按要求配备相应的安装维修人员,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电梯维保单位的职责究竟有哪些
随着电梯呈增长的趋势,电梯的养护、维保就显得尤为关键和重要,维保单位履行职责的重要更加凸现出来。依据TSG 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维保单位要履行包括指定维保方案、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定期维保等职责。
具体职责1:按照本规则及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维保方案,确保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
具体职责2: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维保的不同类型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具体职责3:设立24h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修人员及时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抵达时间不应超过30min,其他地区一般不超过1h;
具体职责4:对电梯发生的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详细的记录;
具体职责5:建立每部电梯的维保记录,并且归入电梯技术档案,档案至少保存4年;
具体职责6: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对承担维保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要求,组织其取得具有电梯维修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和考核记录存档备查;
具体职责7:每年度至少进行1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进行,自行检查项目根据使用状况情况决定,但是不少于本规则年度维保和电梯定期检验规定的项目及内容,并且向使用单位出具有自行检查和审核人员的签字、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或者其他专用章的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具体职责8:安排维保人员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电梯的定期检验;
具体职责9:在维保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具体职责10:电梯的维保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其维保的基本项目(内容)和达到的要求分别见附件A至附件D。维保单位应当依据各附件的要求,按照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并且根据所保养电梯使用的特点,制定合理的维保计划与方案,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易损件,使电梯达到安全要求,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具体职责11:维保记录至少包括电梯基本技术参数等信息;
具体职责12:维保单位的质量检验(查)人员或者管理人员应当对电梯的维保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并且进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