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整理自观察者网、海外网
当地时间3月5日,克里姆林宫新闻处报道,俄罗斯总统普京已经签署了 “关于履行对某些外国债权人义务的临时程序”的法令,允许俄罗斯国家及企业以卢布支付外国债权人,以避免在受到资本管制的情况下违约。随后,俄罗斯中央银行发布声明表示,来自俄罗斯和未加入对俄制裁的国家的债权人将能够在获得特别许可的情况下以外币获得债务资金。
克里姆林宫文件截图
该法令提供了俄罗斯、俄罗斯联邦主体、市政机构和居民对外国债权人——即 “对俄罗斯法人和自然人实施不友好行为”的国家有关的人员履行偿还义务的临时程序。
当天,普京已经签署命令,要求俄罗斯联邦政府在两天内确定对俄罗斯联邦、俄罗斯法人实体和个人实施不友好行为的外国名单。文件中的此类外国债权人包括这些国家的公民,注册地、主要商业活动地或活动利润为这些国家的人,以及“受这些外国人士控制的人,无论其注册地(注册地为俄罗斯联邦的情况除外)或主要商业活动地”。
法令称,该程序适用于每月1000万卢布(约合81900美元或51.74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的债务,按照每月1日俄罗斯银行官方汇率换算。
根据该法令,为了履行义务,债务人有权向俄罗斯银行提出申请,以外国债权人或代名人的名义开设C类账户,用于清偿有关债务。对于与发行证券有关的债务,债务人可以向非银行信贷组织提交此类申请。
C类账户将包括在本法令生效前以非居民外国债权人的名义或以外国被指定人的名义开立的托管账户。
法令中提到的C型账户制度在2002年由俄罗斯银行董事会决定建立,账户本身以卢布保存。
近日,受制裁影响,以外币计价的俄罗斯公司债券暴跌。俄罗斯政府对制裁的回应是大幅减少外汇储备,这可能会限制债券持有人收取利息和本金。
俄罗斯央行的声明
而俄罗斯央行则指出,俄罗斯的居民债权人和未加入对俄罗斯制裁的国家的债权人,将能够在既定的债务义务范围内以卢布获得俄罗斯联邦居民现有债务义务下的资金,金额为支付时汇率的卢布等值。如果获得特别许可的情况下,则以债务货币获得。债权人收到的卢布的使用没有任何限制,包括货币转换业务方面。
俄央行表示,建立特殊的临时偿债程序是为了维护俄罗斯市场的金融稳定,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使俄罗斯的借款人和债务证券发行者能够及时、充分地以卢布和外币偿还债务。
莫斯科街景
据法新社7日报道,俄罗斯政府当日宣布,将暂时允许俄罗斯企业及个人,以俄罗斯法定货币卢布偿还不友好国家的债务。
俄罗斯政府7日批准了不友好国家和地区名单,包括美国、欧盟成员国、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摩纳哥、韩国、日本和瑞士等。
来源:共青团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