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混合金融工具,由于附带了转股权,这使得可转债的票面利率相较于普通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低。可转债在初始计量时,需要分拆确认两种权益,将负债成分确认为应付债券(后续按照摊余成本计量),将权益成分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金融工具准则)。
一、初始计量的分拆确认
1、计算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
(1)负债成分的未来现金流量按照不附转换权的债券票面利率折现,计算确定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即普通公司债券按照票面利率溢价或折价的发行价格)。
(2)发行价格总额减去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差额即为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
2、交易费用分摊,按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根据金融工具准则,企业(发行方)发行金融工具,其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如分类为债务工具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当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应当从权益(其他权益工具)中扣除。
3、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的初始确认:
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扣除负债成分分摊的交易费用,计入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扣除权益成分分摊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的初始确认金额。
二、实际利率的重新计算
交易费用会影响债券的实际利率,对于发行方来说,交易费用的支付与发行收入的取得几乎在同一时点上,这客观上减少了募集资金的净额,相当于提高了资本成本(实际利率)。也就是说,在分摊交易费用以后,发行方承担的实际利率高于市场实际利率。
负债成分分摊的交易费用计入“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因为分摊的交易费用冲减了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即应付债券的初始摊余成本变小,所以需要重新计算实际利率。
方法:
负债成份的摊余成本(应付债券的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负债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假设负债成份的实际利率为r,用插值法计算求出。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包含两部分内容:(1)溢价或折价对实际利率的调整;(2)交易费用对实际利率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