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是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纪念日。
为促进内地更多非金融企业赴香港市场发行绿色债券,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在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香港金融管理局的指导下和香港交易所的支持下,广东金融学会根据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现行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内地非金融企业赴香港市场发行绿色债券流程参考》,旨在为有意向赴香港市场发行绿色债券的企业提供指引。
南都记者获悉,2015年9月1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对外债的界定为: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以本币或外币计价、按约定还本付息1年期以上债务工具,包括境外发行债券、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等。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市场是内地主体赴境外发行绿色债券的主要地点。
根据国际资本市场协会的统计,2021年在香港市场安排发行的绿色和可持续债券总额达313亿美元,占亚洲区市场三分之一,其中超过八成发债主体来自内地。
据悉,在“双碳”战略决策部署下,内地首个关于企业赴港发行绿色债券流程参考的制定和发布,可为内地更多企业到香港市场发行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绿色项目建设和运营提供清晰的政策参考和详细的操作指引。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许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