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1月28日下午,上实发展发布《关于“14上实02”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本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10亿元,债券期限为5年。上实发展决定不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3.23%,并在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
根据《募集说明书》设定的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在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根据回售实施办法,本次回售实施期为2019年2月11日至2019年2月15日。回售价格为100元/张(不含利息)。以10张(即面值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选择回售的债券持有人须于回售申报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为2019年3月11日。发行人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债券持有人办理兑付。
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8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10日期间利息,票面年利率为3.23%。每手债券(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2.3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债券派发利息为25.84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债券派发利息为29.0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