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为王的财务思维#
习透财务语言,你的洞察更有利!
一起学注会(税法-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
【知识点】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共 9 项
混合征收制下,要准确判定纳税人所得的适用税目(9 个),以确定正确的计税方法
混合制模式
税目
计征方式
综合征收
(居民个人适用)
1.工资、薪金所得
按月、按次预扣预缴; 年终合并汇算清缴。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分类征收
5.经营所得
按年计算,按季预缴, 自行申报
6.财产租赁所得
按月计算,代扣代缴
【提示】以 1 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按次计算,代扣代缴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一、工资、薪金所得
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非独立性)。
注意的问题:
1. 不予征税项目: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5)外国来华留学生,领取的生活津贴费、奖学金。
2.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其他项目:
(1)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
(2)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
(3)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4)退休人员再任职(退休工资免税);
(5)企业(职业)年金;
(6)股票期权的行权等。
(7)个人 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劳务报酬所得
1.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共 27 项):
27 项分别为: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其他劳务。
2.个人兼职(独立性、非雇佣关系)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3.对 非雇员免收差旅费、旅游费的营销业绩奖励——变相的劳务报酬。
4.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 不在公司任职、受雇: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5.与图书、报刊相关的翻译、审稿、书画所得,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指个人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个人(包括权利继承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2.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版权)所得,但不包括稿酬。
3.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
五、经营所得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业主为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例如: 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1.免税的利息(3 项):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储蓄存款利息。
2.流通股股票的股息,差别化待遇。
3.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 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的上述支出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
4.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七、财产租赁所得
1.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2.个人取得的财产 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围,由财产转租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八、财产转让所得
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1.不动产转让:先考虑增值税、再考虑个人所得税。
2.金融商品转让:目前对 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也免)。
3.股权转让所得:如量化资产股份转让;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转让所得等。
4.个人其他物品拍卖,属于“财产转让所得”。
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转让所得,暂免个税。
九、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还包括:
1.企业向个人支付 不竞争款项;
2.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的额外抽奖;
3.个人房产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
受赠人为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不缴个人所得税。
【例题·单选题】下列收入应按“劳务报酬”项目纳入综合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退休后再受雇取得的收入
B.在就职单位取得的加班收入
C.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
D.个人购买彩票取得的中奖收入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 A、B 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项目;选项 D,属于“偶然所得”项目。
【例题·多选题】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应按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
A.提供有偿咨询服务的所得
B.从事彩票代销业务的所得
C.资金存入银行的利息所得
D.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所得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 ABD,按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选项 C,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更多内容在下期更新。欢迎关注头条CFOpub,习透财务语言,你的洞察更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