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冯娜娜】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地方政府债券柜台业务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称,该《通知》的发布是为了拓宽地方政府债券(以下简称“地方债”)发售渠道,丰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以下简称“柜台业务”)品种,满足居民投资需求,促进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
《通知》明确,柜台业务的开办机构(以下简称“开办机构”)可开办经发行人认可的已发行地方债以及发行对象包括柜台业务投资者的新发行地方债的柜台业务。开办机构应当优先向地方债发行人所在地的投资者开展该地方债柜台业务。开办机构开展定向承销方式发行的地方债柜台业务时,可与该债券的定向投资人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买卖该债券。
《通知》指出,地方债发行人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和地方债发行管理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提到,《通知》发布后,地方债成为继记账式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和国家开发银行债券后又一类可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的品种,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更多投资选择,有利于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同时,《通知》也提高了柜台业务的吸引力,对于建设多层次债券市场具有积极作用。此外,鼓励地方债优先面向当地投资者发售和交易,也有利于进一步强化投资人监督,健全市场约束机制。
本文源自中国保险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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