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公积金将迎来全新改革,力破“废除公积金制度”等谣言。
4月6日,深圳推出《深圳经济特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这是深圳首次以立法形式规范完善公积金制度。
针对市民多年来在公积金使用、缴存等方面问题,深圳此次规范公积金制度的重点有以下三个方向。
第一,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照以往规定,其他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无法缴存公积金。
数据显示,北京市与深圳市2019年就业人口数量仅相差10万人,但是实缴公积金人数对比发现,北京却领先深圳200多万人。各种新业态的发展,深圳不少就业人员都属于灵活就业,没有缴存公积金的渠道。
本次引入自愿缴存机制后,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积金的覆盖面,让更多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到公积金福利。
第二,明确缴存基数范围。目前实施办法规定,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但不少人表示缴存基数应更富弹性。
本次征求意见稿提出,按月发放的劳动报酬将强制纳入计算范畴,而非按月的劳动报酬不再强制纳入。本次明确缴存基数范围后,成功兼顾公积金制度的刚性与灵活性,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三,探索公积金在住房租赁方面的发展。公积金的初衷是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促成城镇住房建设。本次征求意见稿中,深圳计划进一步简化提取公积金补贴租房的流程,同时建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保证满足职工提取的需求下,让公积金更多地支持租赁住房发展,帮助市民“安居”。
实际上,深圳人民是全国重要城市中热衷提取公积金用于住房的群体。长久以来,深圳被称为“移民之城”,外来人口多且房租价格偏高,这部分人群大多是将公积金用于补贴租房。数据显示,2020年深圳市民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中,有42.10%用于租房,远超其他城市。
由于租房不可一次性全额提取公积金,且每月都有提取限额,需要提供的材料以及流程也较为复杂,直接导致部分人群提取公积金进展不顺,因此深圳打算对“提取公积金”流程进行简化。
以北京为例,早前已简化租房提取公积金流程,无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租费用发票等材料,只需证明名下无房,便可直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每月额度为1500元。如果申请者能提供更多证明无房的材料,提取额度也会随之增加,但不得超过每月缴存额以及实际房租支出。
随着公积金制度不断完善,其功能也不局限于贷款买房、补贴租房,还包括装修和改造自住房、给予子女购房使用、治疗重大疾病等等。然而,公积金的作用越大,小伙伴们却不知道如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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