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赵昱)9月23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简称“东莞公积金管委会”)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规定。根据调整后的新政,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均下调30万元,调整后分别为90万元和50万元。
东莞公积金管委会指出,在中美贸易摩擦及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可以预见今年至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公积金供给侧压力较大,为缓解流动性紧张压力等,需要及时收缩放贷规模,从而调整最高贷款额度。
从最高贷款额度具体上限的调整来看,此次新政明确,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由120万元调整为90万元,略高于该市平均贷款金额(85.69万元);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对职工购买二套改善型住房继续提供一定支持。
此外,此次新政还增加了购买外市二手房申请提取的条件,购买外市二手房应办出不动产权证满6个月方可申请提取。
对此,东莞公积金管委会解读称,利用政策漏洞以买卖异地房屋特别是二手房的方式套取公积金成为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主要手段,非法中介伙同或帮助提取申请人通过买卖异地二手房等短期购房行为,违规套取公积金并从中牟利。与此同时,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证的违规套取行为来看,均具有购房地缺少限购限售政策、所购房屋面积小、提取间隔时间短、提取金额极其接近房价等情况。新规的出台也是为坚决打击违规提取乱象,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公积金良好运行秩序。
根据通知,以上政策的执行以向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系统递交业务申请登记的日期为准。若10月19日前只是提交了资料,未向业务系统递交业务申请登记的,10月19日(含)起按新政执行。
新京报记者 赵昱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贾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