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记者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东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由市政府于2015年颁布,将于2020年1月到期。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订了新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主要修改情况如下:
注:文末附有投票,欢迎提出建议,南方 将集中整理提交给政府主管部门。
1.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不用一次还清差额
以前商贷必须转为纯公积金贷款,今后可只将部分商贷转为公积金贷款,形成商贷和公积金贷款的组合贷款,不再要求贷款者一次性还清商贷与公积金贷款间的差额部分。
2.最长贷款年限统一规定为30年
以前只有购买首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一手房,才可申请最长30年,今后将贷款年限统一延长到30年,减轻还款压力。
3.三种情况下贷款额度上浮20%
购买装配式住宅;东莞认定的特色人才;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已连续满5年未提取公积金。满足一种情况即可,但上浮额度不能累加,不能超过最高限额。
4.删除“恶意停缴”
列明停缴的各种非主观性因素,而具体则按借款合同约定进行处置,使得贷后停缴处理更具合法性和操作性。
5.打击拒绝公积金贷款现象
拒绝公积金贷款是一种普遍的、有损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公积金中心查实房地产企业或相关单位限制、阻挠和拒绝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将严肃处理。
2015年版的管理办法,中间已经陆续修改了部分政策,本次一并纳入新的管理办法。主要有以下两条:
6.全面放开户籍限制
以前的申请人条件是“在东莞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或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东莞市户籍职工”,2017年改为“依规履行公积金缴存义务的职工”,全面放开户籍限制,并探索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
7.提高最高贷款额度
最高贷款额度须同时符合三条限额标准,2018年已作出相应调整:首套房最高120万、二套房80万;首套房不高于房价70%,二套房不高于房价60%;月还款额不高于职工家庭月收入的60%。
新的公积金政策有很多便民利民的规定,对此您怎么看?快动动手指,说出您的意见建议吧!
1、本次最新的5项改革,您是否赞成?(可多选) 商贷可转为组合贷款 最长贷款年限统一为30年 三种情况下贷款额度上浮20% 删除“恶意停缴” 打击拒绝公积金贷款现象 都不赞成 2、您有没有遇到过房地产企业或相关单位拒绝公积金贷款的情况? 有 无 3、对于公积金政策修订,您有哪些迫切的需求?(可多选) 提高贷款额度 放宽贷款条件 延长还贷年限 简化贷款手续 其他(请在评论区留言) 提交
如果您还有其他意见建议,请在下方评论区留言。我们将集中整理,提交到政府主管部门,感谢您的参与。
【见习记者】吴擒虎
【通讯员】裴家宏
【作者】 吴擒虎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莞有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