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178420的网友留言咨询:请问商贷提取公积金,原来手里有提取公积金申请表留存联,但是工作单位变化了,提取时还能继续使用该留存联吗?还是需要按第一次提取重新办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可以用您的留存联(大黄联),和换单位没有必然关系。材料如下。
1、《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个人授权及承诺书》此表可在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打印。
2、借款人上次提取至本次提取时间段内的还款账户交易明细超过1年的可只打印近一年明细。
3、银行卡:仅单位未采集职工银行账户信息的需要;限提取人本人的I类借记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光大、恒丰、交通七家银行之一)。
4、提取身份证明提取业务由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办理;或由公积金中心系统登记的单位经办人持经办人身份证办理;配偶、父母或子女受提取申请人委托代办的,应提供双方身份证及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等),提取申请人需填写《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个人授权及承诺书》委托栏相关内容;单位经办人、配偶、父母或子女之外的提取受托人代办的,应提供双方身份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申请材料未经说明均为原件。提取申请人可以出示授权码等方式,以电子证照替代申请材料中的实体证照。
注:该笔贷款最近一次提取记录发生在2020年5月1日前的,需提供上次提取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第三联提取人留存联(配偶提取,提供第二联配偶提取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