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计划调整
住房消费每月提取金额上限政策
住房消费提取公积金上限
或从500元/月提高至600元/月!
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覆盖所有公积金缴存人,包括住房贷款提取、一次性购房提取、租房提取、住房消费提取、大病医疗提取、旧楼加装电梯提取等,2018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共办理提取116万笔,提取金额31.08亿,分别同比增长21%、16%;其中住房消费提取74096人次,提取金额为3140.58万元,让已经有住房并还清住房贷款的公积金缴存人每月也能提取公积金。
根据政策
目前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已有房产没有符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形的,需要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或以上的,可以每30日提取前一个月缴存金额的30%,每月提取金额上限为500元。此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计划提高其他住房消费每月提取金额上限,每月提取金额上限提高至600元。
好消息还不止一个
去年中山出台了新政策
旧楼完成加装电梯可享受财政补助
每台电梯补助10万元
今年又有好消息传来
近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发出
《关于增加父母住宅增设电梯子女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征求意见的通知》
旧楼加装电梯
或可提取子女住房公积金了!
据了解,去年9月我市完成首例旧楼加装电梯的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申请人仅跑一次就完成,一次性提取金额32000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我市共办理3笔旧楼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业务,提取总金额为25.47万元。
提取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
既盘活了沉睡的资金
也提升了百姓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但根据《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目前我市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既有的住宅的所有权人需要使用该房屋共有部位增设电梯的,自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能超过因增设电梯分摊的实际支出费用。
对于该项提取政策
不少公积金缴存人
觉得受益人群覆盖面有限
一些市民反映
许多老人家
对旧楼加装电梯需求较为迫切
但是退休后已经没有缴纳公积金
新细则拟对以下方面进行修改
因此
此次公积金政策拟修改为“我市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既有的住宅的所有权人需要使用该房屋共有部位增设电梯的,自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职工及其配偶以及其子女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人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因增设电梯分摊的实际支出费用”。政策修改后,旧楼加装电梯将可以提取子女公积金,进一步扩大公积金提取范围,让更多公积金缴存人受惠。
各位街坊
如有意见或建议
可于2019年2月11日前将修改意见或建议
发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箱:
中山发布编辑部
编辑:黄健斌
美编:陈泰玉
责编:陈凌茹
执行总编辑:叶倩儿
编审:朱江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