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南日报-爱济南
10月19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宣布,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具备开通商贷按月委托提取公积金业务的条件。即日起,在上述两家银行办理了住房商业贷款的职工,可以委托公积金中心按约定的额度逐月将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转入个人结算账户。
因业务需要,职工办理本业务前需确认住房商业贷款的贷款账号。职工可通过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济南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济南公积金APP等网络渠道办理;或到济南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以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经办网点办理此项业务。
目前,缴存职工可办理商贷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商业银行有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行、中信、兴业、北京、齐鲁、民生、招商、光大、华夏、邮储、济南农商、渤海、浦发、平安、天津、莱芜农商、浙商、青岛、章丘农商、平阴农商、济阳农商、商河农商、齐商、莱商共28家银行。其中,2021年至今已有天津、莱芜农商、浙商、青岛、章丘农商、平阴农商、济阳农商、商河农商、齐商、莱商共10家银行加入,显示了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在便民服务方面的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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