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之声栏目获悉 12月1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通知明确,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同步由2100元调整为2300元,从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工作指引显示,广州市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中职工个人缴存基数低于2300元的,需于2021年12月31日前办理调整。
办理方法:
缴存单位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或预约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铁分中心或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基数下限调整工作。如单位此前已办理本年度缴存调整,但因本次缴存基数下限调整而需再次办理的,无需另行提交书面申请。
(一)网上自主办理:填写《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调整批处理文件》→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二)中心前台网点办理:填写《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调整批处理文件》→打印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电子文档 →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预约 →到中心前台网点现场取号办理。
此外,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2021年7月至11月,职工缴存基数下限仍为2100元,缴存单位可按此标准及时按月为职工办理缴存。自12月1日起,各缴存单位中职工个人缴存基数低于2300元的,需于2021年12月31日前办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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