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最新消息!
2019年7月1日起
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发生变化
每月缴存基数调整到最高23700元
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开展苏州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及缴存单位基础信息核对工作,将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开始。
如何调整?
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具体口径按《关于调整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总额基数的通知》(苏财建字〔2012〕81号)执行,各地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201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3700元,职工本人缴存的月工资基数超过最高限额的按最高限额计算,不到最高限额的按实计算。
苏州公积金贷款政策实用贴
苏州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指南如下:
① 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按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计算可贷额度,家庭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45万元。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② 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按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可贷额度,家庭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
信息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