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近日连续收到这样的微信:“不买房子,不租房子,又想拿公积金的;急着要用钱,想把公积金拿出来周转的;公积金不够买房子,又想把公积金拿出来用的;已经买了房子又想拿公积金出来用的……我中介公司均可为您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手续简便,现金到账迅速,只需收取5%——10%的中介费。”市民不知这微信的内容是否靠谱?
按照微信中的联系方式,记者以住房公积金提取者的身份拨通了这个手机号码,手机号码属地显示为“未知”,接电话的女子自称是中介公司的中介代办人,其表示:“对于您这样既不买房也不租房的,我们会以租房的形式给您办理公积金提取,租房的材料由我们出具,包括租房发票、租房合同等,你只需在材料上面签字,然后我们拿着你本人的身份证、银行卡号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就行,一般只需要一天时间,钱就会打到你的卡上。支取5万元以上的收取5%的中介费,5万以下的收取10%的中介费。”
对此,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该中心从未委托任何机构、任何人员代办公积金提取业务。微信、小广告等介绍的公积金代提业务根本不靠谱,大家切勿相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据该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只有在购买、建造、翻修、租赁房屋等情况下,才能合法提取自己名下的公积金。如通过办理假证件、假材料等非法手段提取公积金,公积金中心首先会把有关情况书面告知职工所在单位、其主管部门或当地监察机关;同时,当事人五年内将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其骗取公积金、骗贷的情况也会上报人行征信系统,纳入个人信用记录;此外,还将按现行法律法规移送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