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成都市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租房提取业务相关规定的补充通知》,明确了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职工每月可提取一次,也可按季提取,每季提取金额不超过21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元。据悉,该项政策自2022年3月16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未涉及事项仍按原有规定执行。此外,通知中的“每年”是指一个自然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通知》适用的是什么业务?
适用于租房提取业务中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情形。(以下简称无备案租房提取)
这项业务有何变化需关注?
在保留按月提取频次的基础上,职工可自由选择按月提取或按季提取。
一方面,账户余额充足的职工,可在一个季度内的任一月份一次性提取2100元。例如,职工张某于今年1~3月,每月办理无备案租房提取足额提取了700元,4月再次申请办理时,一季度2100元额度已足额提取,故最多可将二季度的2100元额度累积提取。
另一方面,账户余额不足的职工,可在一个季度内按月提取,也可将未提取月份的金额累积提取。例如,职工王某2月办理无备案租房提取后已无账户余额,其每月固定新缴存600元,王某今后可将每月新缴存的600元按月进行无备案租房提取,也可以将多个月的缴存额累计到一起进行提取。
(来源:成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