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咸宁日报
全媒体记者 黄兰芬
掌上咸宁报道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日前出台新政策,从今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始实施民营企业不同职工住房公积金差异化缴存比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之前,我市民营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论职工的工种和职位高低,都是统一的一个缴存比例;今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学习外省支持民营经济改革发展经验,借鉴四川省成都市做法,创新推出“民营企业住房公积金差异化缴存比例”新政策。
该项政策主要内容为,民营企业可对不同类型人员进行自主分类,对应确定不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新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引进、留住人才,同时为企业节约成本开支。比如:在5%至12%的区间范围内,如管理人员按12%比例缴存、技术人员按10%比例缴存、 其他人员按5%比例缴存等。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差异化需要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民营企业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经全体职工2/3以上同意。到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相关申请时,需要提供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审议决议书。
新政策所说的民营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除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控股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所有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含一小部分国有资产和外商投资资产、但不具企业经营权和控制权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该项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已从1月1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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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向东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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