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闽建[2012]16号):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装修不在提取规定范围之内,因此您新房装修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今后您如果需要了解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还可以登陆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网(网址:WWW.SMGJJ.COM)查阅提取及贷款办事指南或拨打我中心服务热线12329咨询。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 2020-02-25 08:5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