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政策更宽松了,住房公积金对住缴存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更大了!11月17日下午,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外发布了《关于对朝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进行个别调整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服务效能,聚焦办事群众反映热点和难点,不断加大住房公积金对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进行了个别调整。
取消了《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五条“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两次及以上的,不支持一年之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职工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具有自有产权自住住房、偿还职工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银行购房贷款本息、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本息、无房职工租赁朝阳市辖区内自住住房支付房租项提取住房公积金”限制内容。即调整后住房消费类提取不再受公积金贷款次数限制,最大限度提高住房公积金对住房消费职工的支持力度。
《通知》所涉及的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通知》未涉及的提取业务,仍继续遵照《朝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细则》执行。
来源:燕都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