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是国家强制推行的、单位和职工缴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实物分配向货币化分配转化的主要形式。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国家、单位、职工三方共同筹集资金,形成稳定、可持续的资金来源,主要以发放低息个人住房贷款、提取使用个人账户余额的方式,帮助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
哪些对象应当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临聘人员也属建缴住房公积金的范畴。
缴存住房公积金对职工有哪些好处?
答:一是单位与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属个人所有;二是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三是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缴个人所得税;四是住房公积金利息免征利息税。
合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哪些条件?
答:我市规定了13种提取条件,职工在符合购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离职满两年未再就业、退休等条件下,均可向市公积金中心下属分中心、办事处申请提取。
2018年我市第四代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后,市公积金中心逐步推广职工自助在线办理提取业务,目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租房、退休、离职满两年等主要提取业务类型已实现在线办理,职工可通过个人网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自助终端等渠道自助办理,职工办理提取手续后,提取资金可实现秒级上账。
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会带来什么后果?
答:通过制作虚假材料、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虚构购(租)房行为、捏造婚姻关系等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均属违法违规行为。
在与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建立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联动整治机制基础上,市公积金中心协调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网信办等部门成立了重庆市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查处协助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非法中介机构,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目前,市公积金中心已建立与公安、民政、不动产登记机关、商业贷款发放银行等部门联网协查机制,实现对职工身份、房屋、贷款、婚姻、低保等信息的自动核查,确保提取信息真实性。对使用虚假材料等手段违规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市公积金中心将终止办理相关业务,并把相关情况通报职工所在单位,追回违规提取使用资金,并自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取消职工一定期限内的提取、贷款资格,纳入个人征信及失信黑名单,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
近年来,我市集中查处了一批协助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中介机构,关停违规网站4个,成功打掉近20个制假贩假窝点,违法中介机构相关人员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有效震慑了违规提取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了我市住房公积金正常管理秩序。
来源:重庆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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