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财讯
据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月24日,该州发布《凉山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九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涉及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出台购房置业补贴政策、推行货币化安置、优化预售资金监管等6个方面,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止。
《措施》显示,凉山州将上调部分市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甘洛县、喜德县等7县(市)上调10万元,其余10县上调5万元。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挂钩倍数由20倍提高至25倍。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执行“认房不认贷”。
凉山州将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辖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探索“住房公积金 商业贷款”模式。
鼓励有条件的县(市)结合自身实际对农村户籍家庭、引进人才、符合国家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等在辖区内购买商品房的给予政策性购房补贴。
责任编辑:庞静涛